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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17F/2024-25206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4-06-24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文件解读

发布日期:2024-07-01 15:01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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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背景

近日,我市颁布实施了《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以下简称《更新方案》)《更新方案》充分衔接各级相关政策文件要求,优化调整管控分区与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为新时期我市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引导功能,推动市域空间布局和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统筹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提供有效助力。

、主要内容

生态环境管控分区方案包含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通过编制生态环境管控分区将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约束落实到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并根据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特征提出针对性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一)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划定情况

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更新方案》共划定绍兴生态环境管控单元199个。其中:

优先保护单元106个,占全市市域面积的41.46%。主要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及重要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等重要保护地以及其他生态功能较重要的地区,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和城镇建设。

重点管控单元87包括46产业集聚重点管控单元和41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面积占比分别为9.20%7.84%重点管控单元主要为工业发展集中区域和城镇建设集中区域,需要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

一般管控单元6个,面积占比41.50%。一般管控单元为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需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

(二)差别化管控措施要求

更新方案》提出了绍兴总体准入清单,优先保护类、重点管控类和一般管控类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类准入清单以及市区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的准入清单,实施差别化管控。管控要求充分体现了生态优先、以人为本、高效发展的管理理念,主要从空间布局指引、污染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等方面进行细化。

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突出对区域生态功能的保护,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区域,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控,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内“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其他保护区域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管理,禁止新建、扩建三类工业项目,禁止新建涉及一类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的二类工业项目。禁止在工业功能区(包括小微园区、工业集聚点等)外新建其他二类工业项目,二类工业项目的新建、扩建、改建不得增加控制单元污染物排放总量。原有各种对生态环境有较大负面影响的生产、开发建设活动应逐步退出。在环境风险防控方面,要求不得损害生物多样性维持与生境保护、水源涵养与饮用水源保护、营养物质保持等生态服务功能;在进行各类建设开发活动前,应加强对生物多样性影响的评估,任何开发建设活动不得破坏野生动物的重要栖息地,不得阻隔野生动物的迁徙通道。

产业集聚类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突出区域工业集聚高效发展,要根据产业集聚区块的功能定位,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条件,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控制高污染、高环境风险的项目布局范围和总体规模。新建工业项目污染物排放水平要达到同行业国内先进水平,推动企业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重点行业按照规范要求开展建设项目碳排放评价。集聚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监管,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城镇集聚类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突出人居生活环境的保护,禁止新建高污染、高环境风险项目,以及涉及一类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等环境健康风险较大的项目。对已有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项目改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鼓励迁出或关闭。其他污染和环境风险不高、污染物排放量不大的项目改建、扩建,不得增加管控单元污染物排放总量。推动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转型。依法严禁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严格控制噪声、恶臭、油烟等污染排放较大的建设项目布局

一般管控单元:重点突出农业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的保护,禁止新建高污染、高环境风险项目,以及涉及一类重金属、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等环境健康风险较大的项目,对已有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项目改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并严格控制环境风险。其他污染和环境风险不高、污染物排放量不大的项目改建、扩建,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在集镇居住商业区、耕地保护区以及工业功能区等不同的区块之间建立防护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严格限制非农项目占用耕地。推动农业领域减污降碳协同。依法严禁秸秆露天焚烧。

此外,《方案》根据不同行业工业项目的环境污染和环境风险强度,将其分为基本无污染和环境风险的项目,污染和环境风险不高、污染物排放量不大的项目重污染、高环境风险行业项目,即一类、二类、三类工业项目,便于在准入清单中进行对应管控。

、具体应用

编制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是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产生活方式的重要举措。

《更新方案》确定的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及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区域内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乡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相关政策、规划、方案需说明与《更新方案》的符合性,在地方立法、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中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更新方案》执行情况将作为省级环保督察内容,纳入美丽浙江考核。

《更新方案》是战略环评与规划环评落地项目环评管理的重要依据和支撑,可以有效指导每个区域各类开发活动判断选址是否可行,提前明确资源环境利用效率、污染物排放及防控生态环境风险要求,大幅减少政府和企业早期决策风险,提高后续行政审批效率。《更新方案》实施后,将取代原绍兴“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

《更新方案》将依托浙江省统一开发建设的,基于数据共享和“一张图”应用的“三线一单”数据应用管理系统,把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和生态环境管控单元进行落图和固化,开发“产业布局分析”“行业准入分析”“项目准入分析”等智能分析模块,衔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协同管理平台、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移动执法等系统。数据平台可为政府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等提供综合查询、空间冲突分析、项目选址分析等服务,为生态环境综合管理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解读人:方林苗 吴吉吉

联系电话:0575-85133670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