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98643214C/2024-252456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发布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 公开日期: | 2024-07-09 |
主办单位: | 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 会办单位: | 市公安局(治堵办)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市经信局(市中小企业局) 市商务局 |
郑永君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52号建议《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截至目前,我市共有30家预制菜生产企业(其中3家企业停产)。3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首次明确预制菜定义和范围,指明了推动预制菜食品安全标准和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的方向。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根据预制菜新规要求,坚持监管与服务并行,持续做好许可管理、宣贯引导、监督检查、落实主责、社会共治等工作,全面加强我市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一、强化许可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长三角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指引>的通知》与《浙江省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方案》要求,对预制菜生产单位进行严格审查,严把我市预制菜生产企业准入门槛,进一步规范预制菜生产许可审查工作。
二、强化宣贯引导。打好“线上+线下”组合拳,双管齐下,强化预制菜新规宣传工作。线下由市、县、所市场监管部门三级联动,走企入户,“点对点”“面对面”开展精准市监宣贯服务;线上依托本地官媒越牛新闻、市食安联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不定期开展预制菜新规宣贯,推动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截至目前,我市预制菜食品生产企业宣贯率100%,并纵深向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推进。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试行)》、《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对预制菜生产企业的原辅料采购、生产场所、设备设施、人员制度、贮存运输、追溯记录、标签标识等关键环节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问题闭环整改。组织开展预制菜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截至6月底,全市共对22家预制菜生产企业49批次产品开展监督抽检,合格率100%。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合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肉类产品全链条全环节监督执法工作和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专项行动,累计检查食品生产主体504家,发现并整改问题144个,共查办相关案件7起,其中典型案件3起。
四、强化主责意识。督促预制菜生产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根据企业生产实际,科学合理制定风险防控清单,细化生产加工各个环节的职责,强化企业主责意识,依法查验食用农产品原料的承诺达标合格证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推动企业自查、自治。
五、强化社会共治。构建“政府、行业协会、媒体、公众”四方共治新模式,探索建立预制菜监管常态化机制,进一步厘清各方权利与义务,建立由政府负责统筹主导,行业协会负责标准制定、教育培训、行业自律监管,媒体负责违法行为曝光、舆论引导宣教,公众参与决策监督、投诉举报的职责体系,以此推进多元共治。形成全社会同频共振、齐抓共舞、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坚决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全力保障我市预制菜质量安全。一是进一步加强预制菜生产经营监管,督促预制菜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的管理责任,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深度嵌入企业日常管理之中。二是进一步加强预制菜宣贯引导,积极推动预制菜在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全环节明示与追溯工作,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三是进一步推动预制菜社会共治发展,加强与农业农村、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沟通对接,开展预制菜标准研究制定,推动我市预制菜产业健康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能一如既往为我们提供宝贵建议,推动食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楼扬波;
联系电话:85350795。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