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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本级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更新)

发布日期:2024-07-22 08:37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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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

定价部门

是否涉企

是否行政审批前置

是否涉进出口环节

备注

交通服务收费

一、车辆通行费

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浙政办202177号、浙交20221号、浙交202213 号等

交通运输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


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浙发改价格〔2022163、越发改价〔202318号等

市价格主管部门


三、船舶过闸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浙发改价格〔2019227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交通运输部门


四、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费

吊车费

一类车至五类车分别收取1000/·次、1300/·次、1800/·次、2300/·次、2800/·次;吊车后再吊货物收费50/吨,只吊货物收费800+50/吨。实际收费允许上浮20%。在2000米(含)以上高速公路隧道救援,吊车服务收费标准允许再上浮20%。起吊装运属于国家规定的易燃、易爆及危险品的车辆,吊车服务收费标准允许再上浮50%。吊车作业收费标准也允许下浮,下浮不限。根据拖曳(牵引)需要,使用拖吊一体车辆的简易起吊功能对被救援车辆进行拖曳(牵引)方向、方位调整的,不得收取吊车服务收费。起吊高速公路路基以外的车辆、货物或动用50吨(含)以上吊车的,费用由双方协商。应被救援车辆当事人要求,吊车到达现场而无需吊车服务的,按不高于相应车辆收费标准的50%向当事人收费。

浙发改价格〔2020330

价格主管部门


公用事业服务收费

、居民燃气工程安装费


(一)多层住宅:按建筑面积29/平方米收取预埋费,最高每户不超过3500(二)排屋、别墅:按建筑面积29/平方米收取预埋费,最高每户不超过9000(三)高层住宅:地上建筑高度≥20m,按建筑面积30/平方米收取管道燃气设施预埋费,最高不超过3500(四)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等保障性新建成套住宅:按建筑面积26/平方米计收,最高不超过2800/户。改造费按2200/户标准收费。具体收费标准相关文件。

浙发改价格〔202143号、浙发改价格〔2022163、越发改价〔202217

市价格主管部门


、自来水工程安装配套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浙发改价格〔202143号、浙发改价格〔2022163、越发改价〔202219

市价格主管部门


、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一)其他垃圾:1. 采用计量收费。100/吨(自运80/吨),自运即垃圾产生单位自行将垃圾清运至中转站,环卫单位再压缩转运至处置企业。2. 采用定额收费。建筑面积在100平方米(含)以下的非居民用户:30平方米(含)以下10/月,30平方米以上至60平方米(含)20/月,60平方米以上至100平方米(含)30/月。(二)易腐垃圾:80/吨。(三)可回收物:符合分类要求的免于收费。(四)化(贮)粪池(1-3#)清运处置费:清运至处置场距离20公里以内的,按原标准执行,收费标准为410/·只(每增加1#120元);超过20公里的,超过部分的运费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浙发改价格〔2022163、绍市发改价〔202111号、绍市发改价〔202112号、绍市发改价〔202113号、绍市发改价〔202116号、绍市发改价〔20221

市价格主管部门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浙价服〔2011387号、浙价服〔2016136号等

价格主管部门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垄断性交易平台服务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浙价服〔201868号、浙价服〔2013242号、浙发改价格〔2022163、绍市发改价〔201841号等

、市价格主管部门


十、公证服务收费

(一)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浙发改价格〔2021394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部门


(二)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

十一、司法鉴定服务收费

(一)法医类司法鉴定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浙发改价格〔2019332

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司法部门


(二)物证类司法鉴定收费

(三)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

十二、住房物业管理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相关文件。


授权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人民政府


十三、危险废物处置费


(一)有固定床位的医疗机构。处置费标准按2.80/·日计收;(二)无固定病床的医疗机构。处置收费标准以日平均产生医疗废物重量定额计收。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浙发改价格〔2022163、绍市发改价〔20238号等

价格主管部门


十四、生猪定点屠宰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浙发改价格〔2022163、绍市发改价〔201355号等

价格主管部门


十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已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浙价费〔2004165号、浙价费〔2011249号、浙价费〔2014145

价格主管部门



信息来源:绍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