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68P/2024-252834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4-05-31 |
主办单位: |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
石建霞代表:
您在市人大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制定野生动物放生管理相关规定的建议》提案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您的提案建议,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研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2至2023年,全市启动开展了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先后开展普查技术培训、普查方案论证、普查点位设置等系列工作。目前,已查明全市农业外来入侵物种101种,其中外来入侵植物79种,以空心莲子草、小蓬草(小白酒草)、加拿大一枝黄花、大狼把草等最为常见;外来入侵病虫害18种,以烟粉虱、美洲斑潜蝇、红火蚁、二斑叶螨等病虫发现频率最高;入侵水生动物4种,主要是福寿螺、克氏原螯虾、红耳彩龟(巴西龟)、牛蛙等水生动物。目前,我市放生的水生生物主要是普通经济物种(鲢鱼、鳙鱼、鲫鱼等)和外来入侵物种(巴西龟)。
二、所做工作
我市成立了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协调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市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疫情防控工作,按照“风险预防、源头管控、综合治理、协同配合、公众参与”的原则,落实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控工作。
(一)明确职责分工。根据新修订的《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2022年8月1日起施行)有关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负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自然资源(海洋)、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职责分工开展防控工作。今年以来,市级下发了《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成立市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协调办公室的通知》、《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进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的通知》、《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绍兴市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面上调查质量控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指导文件,各区、县(市)根据工作实际制定防控工作方案,落实对外来入侵物种开展科学防控。
(二)开展疫情普查。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外来入侵物种普查总体方案的通知》(浙农专发〔2022〕18号)精神,制定《绍兴市农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面上调查质量控制实施方案》,明确普查目标、普查对象、普查方法,以及普查时间(进度)安排。全市各级共安排普查资金88万元,委托第三方专业普查团队和各县(市、区)普查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普查流程要求,深入田间地头,重点对农田入侵植物、病虫害和鱼塘水生动物进行细致勘查,共踏查了1562个点位,499个标准样地,全面摸清全市农业外来入侵物种的种类、数量、分布、发生面积及危害动态等,为保护生态安全,提供全面、准确、客观的基础数据信息。
(三)加强执法监管。一是强化养殖监管。对全市875家规模(30亩)以上水产养殖场(户)及57家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殖场(户)通过“浙农渔”平台实行日常监管全覆盖,并定期开展养殖环节监督检查。二是加大执法力度。以曹娥江、浦阳江、镜湖梅山江、市区环城河、浙东古运河等为重点不间断开展巡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549人次,开展执法检查345场次。三是加强风险提示。检查绍兴市古玩、花鸟、鱼虫等市场,水生动物经营利用商户,重点提示外来入侵物种(异宠)的生态风险以及随意释放、丢弃异宠的后果等;四是开展监测防治。开展红火蚁监测和加拿大一枝黄花防治,全市共设立各类疫情监测点61个,累计监测面积10.6万亩,其中红火蚁疫情3.8万亩次,阻截加拿大一枝黄花疫情防控4523.8亩次,进一步筑牢生态安全防线。五是做好增殖放流。因地制宜放流本地种鱼苗,2022年至今,共放流鲢鱼、鳙鱼、草鱼、黄尾密鲴等鱼苗1.77亿尾,对全市主要水域进行生态系统恢复。
(四)强化宣传引导。近年来,我们通过电视、电台、报刊、农民信箱、会议培训、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以中国渔政亮剑、水生野生动物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以社区、渔区、校区为主要目标,广泛宣传外来入侵物种的危害性、入侵途径和防控措施,增进群众防范能力和认识水平,形成群防群控合力。截至目前,全市共计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宣传33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余份,开展培训和咨询活动37场次。
三、下步打算
(一)进一步做好外来入侵物种综合治理工作。完善健全防控体系,建立完备的外来物种调查监测、风险评估、清除控制等管理制度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协调市场管理、网络监管、自然资源等部门,加强“线上+线下”同步监管,开展外来物种交易行为专项监测,严查外来物种贩卖和私自放生等行为。对未经批准,擅自引进、释放或丢弃外来物种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追责;加强科普宣传,将外来物种入侵防控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外来入侵物种管理办法》《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宗教事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宗教界水生生物放生(增殖放流)活动的通知》宣传力度,广泛开展科普教育,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推进本地适宜放生的物种名单及地点公布工作。积极与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联络,推动公布省级适宜放生的物种名录及地点。在此基础上,结合绍兴地区的本土性、生态适应性、安全性等多方面因素,联合市级各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研究制定并适时公布适宜本地放生的野生动物名录及地点,并落实市民提前报备、实名登记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放生行为,防范外来物种侵害,保护生物安全和生态环境。
(三)做好《绍兴市渔业管理条例》立法前期调查准备工作。根据《关于制定野生动物放生管理相关规定》提案建议和我市渔业实际情况,积极做好《绍兴市渔业管理条例》立法前期调查准备工作,重点对野生动物放生行为、放生的物种和场地、禁用渔具、非法捕捞、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等进行立法规范。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5月31日
(联系人:陈冲,联系电话:0575-85172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