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137U/2024-252855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福利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民政局 | 公开日期: | 2024-07-02 |
主办单位: | 绍兴市民政局 |
关于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5号建议主办意见的答复函
方秋香代表: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05号《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空巢失能”老人赡养和法律保障体系建议》已收悉,经商市司法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综合执法局、市中级法院,现答复如下:
完善老年人权益立法、推进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加大对养老机构规范投入、培育居家养老服务和建立义工制度等都有利于维护社会转型下的“空巢失能”老人合法权益,这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具有深刻的启发性。目前,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突出顶层设计,实现制度“惠老”。在《绍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关于高质量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决定》《绍兴市养老服务补助实施细则》《关于规范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基础上,2023年出台《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29项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强化“浙里康养”、“老有康养”工作专班联动机制,明确服务空巢、高龄、失能等特殊困难老人系列政策措施。
二是优化诉讼服务,实现服务“便老”。健全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等场所配备老年设施,提供印刷字体较大的诉讼指南,使用通俗话语、方言进行诉讼引导,简化现场办理方式,保障老年当事人充分了解和平等参与诉讼程序。坚持线上诉讼服务与现场帮办代办、引导教办并行,引入陪同诉讼,可由亲友或者所在村社、民政部门等指派相关人员陪同参与或协助办理程序性事项,确保老年人充分表达自身诉求。
三是强化诉源治理,实现善意“助老”。坚持调解关口前移,依托共享法庭、镇街矛调中心、村调解委员会等镇街村社调解力量,加强对老年当事人全方位、细致化的耐心劝说和情感疏导,共同化解涉老纠纷,推动涉老纠纷源头化解。充分发挥巡回法庭作用,针对居住偏远、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坚持上门立案、就地调解,最大限度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聚焦审判执行,实现息讼“安老”。组建专业审判团队,依法妥善审理涉老纠纷,深入家庭走访、调查取证,及时查清案件事实,找准争议焦点,采取德、情、理、法相互交融方式,力求达到案结事了。同时,加大对涉老纠纷案件的执行力度,依法保障老年人权益实现,如诸暨法院开展“护老执行 法暖夕阳”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专项执行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五是延伸司法职能,实现普法“护老”。在重阳节等重要节点,多次组织干警深入社区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预防养老诈骗等普法宣传,共发放宣传手册千余份,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依托共享法庭、报纸、电台、电视等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权意识和能力。借助法院微信公众号持续推送相关法律规定和典型案例,营造尊重和维护老年人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是加大救助力度,实现保障“利老”。切实发挥司法救助“暖民心、保民生”功能,对于受到犯罪侵害的老年被害人,追索赡养费、因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的老年人等,符合条件的应救尽救,灵活运用经济救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定期慰问等多种方式发挥最佳救助效果。积极探索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
七是提供公共服务,实现增值“援老”。一是引导公共法律服务向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等延伸,完善法律服务网无障碍功能,对有特殊困难的老年人,法律顾问将免费提供上门服务。二是法援中心针对老年人群设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施当日受理、当日审批、优先指派。可在司法或民政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联络点,开展日常服务。三是缩短老年人办理委托、遗嘱等公证事项期限,积极为老年人开通办证“绿色通道”。打通遗产查询渠道,充分发挥数字化系统作用,提供遗产继承、遗嘱检认、司法鉴定、纠纷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为逝者“身后事”办理提供全流程法律增值服务。
八是推进医养结合,实现健康“乐老”。一是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发展。创新数字家医新服务,深度对接区域医疗、公共卫生及其他相关信息平台,重塑慢病管理和家庭医生服务流程。二是城乡居民同质同标免费体检。2022年起全市推行城乡居民“三免三惠”健康行动,2023年全市累计完成城乡居民同质同标免费健康体检152.44万人,全市65岁及以上老年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全省第一。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充分考虑您的建议,以聚焦“空巢老人”等特殊困难老人兜底保障为重点,坚持司法为民,聚焦老年群体高频需求,指导各地开展“社保课堂进基层”活动,加大普法宣传和审判执行力度,在持续深化完善绍兴家事审判“八字桥”工程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办理涉老案件的新思路、新方法,进一步研究并提供更多的针对老年人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为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贡献绍兴力量。
联系人: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 蒋 莺
联系电话:88003060 传 真:88121750
绍兴市民政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