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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68P/2024-252916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4-07-01
主办单位: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1号建议的答复意见函

发布日期:2024-07-3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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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国地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91号《关于解决规划控制区内住房困难的建议》收悉,感谢对绍兴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提到的那样,农村住房是居民安身之本,是关系每一名居民的切身利益的事情,也事关整个城市的和谐稳定。目前确实存在规划控制区内农民建房停止审批的事实。您提的建议也很中肯、很实在。前期,结合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实施,我们也作了一些改革探索。

一、关于规划控制问题

在现行城市规划体系内,划定的个人建房控制区基本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按照城市功能布局规划,在这些区域的农村居民点,大多将按整村拆建或城中村改造的模式改变为城市功能用地或建设为城市居住小区,在规划上确实不宜审批农民住宅。城市规划控制区范围内的农村住宅建设问题,长期来一直是个难题。由于较长时间的规划控制,部分住房困难农民有较为迫切的刚性建房需求,但由于规划的前瞩性要求,须对未来规划需要实施的区域实行规划控制,否则会导致规划实施成本的大幅提高,对农民群众的切实利益也会产生很大影响,从而出现因规划的刚性要求而农民无法申请审批新建、翻建、扩建的现象。

二、关于“户有所居”多种实现形式探索问题

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和改建、翻建、扩建住房,是保障农民“户有所居”的固有做法。在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整市试点过程中,我们积极探索“户有所居”多种实现形式,主要有3种:

1.探索跨村建房。出台《关于宅基地农户资格权跨村实现的实施意见》,举行宅基地跨村有偿选位竞拍11次,竞拍宅基地74宗,其中柯桥区福全街道峡山村在全国率先11户农户市内跨县实现资格权。新昌县为解决转型发展村建房难题,制定《农村异地(跨村)建房实施方案》,通过探索城镇化发展、片区化农村发展、点状化农村发展三种模式保障转型发展村农民建房需求,该县羽林街道新富新中大王山农民跨村建房项目一期30.1635亩土地,能满足羽林街道孟家塘片区转型发展村58户农民跨村建房需求。

2.探索“以权换房”。柯桥区钱清街道2022年改革探索“以权换房”模式,即宅基地资格权换取国有保障房或农民公寓,目前已有5户签约安置。同时,柯桥区正在制定《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以权换房”等相关政策计划以文件形式予以明确。诸暨市对于东白湖等生态红线规划控制区域乡镇的住房困难群众,农民可选择“东白嘉园”国有保障房方式进行安置。

3.探索公租房制度。诸暨市出台《2023年度诸暨市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公告》,对暨阳街道、浣东街道等5个城区街道规划控制区域内的住房困难群众设立了公租房保障路径,对同时符合低于2022年度该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438元、家庭人均财产低于241314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条件的农户可申请,包括农户在内的970户获得公租房保障资格。

同时,市级相继配套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绍兴市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人认定办法(试行)》,统一了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基础构成的宅基地资格权人认定办法,建立“以人认定、按户归集、面积法定”统一保障标准。组织开展了全市1553个村、112.2万户的“人、户、地、房”基础信息调查,建立了宅基地基础信息库,统建了绍兴市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越宅通),构建“一件事办理”“一本账管理“”一体化决策”“一条链流转”四大应用场景,形成宅基地申请、审批、建设、颁证、流转、退出的全生命周期管理闭环,建立健全了宅基地信息数据共享机制,消除了信息壁垒。

三、关于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将认真吸收您的建议,持续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化提升,坚持把保障农民“一户一宅”“户有保障”作为改革根本出发点,着眼构建农村住房保障体系,积极探索“以权换宅”“以权换房”“以权换钱”模式,积极探索非宅基地分配的农民住房保障模式,特别是更大力度探索异地跨村集聚建房模式,丰富农民户有所居的多路径实现形式,有效缓解因规划管控停批、村域土地禀赋较差等区域的农民建房迫切需求。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宅基地管理处 周永亮,联系电话:85136620。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日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