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人大代表建议
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68P/2024-252917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发布机构: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公开日期: 2024-07-01
主办单位: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9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函

发布日期:2024-07-30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俞振华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92号《关于出台农村房屋历史遗留问题处置相关政策意见建议》收悉,感谢对绍兴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提到的那样,农村房屋历史遗留问题比较复杂,存在大量老房、危房闲置。您提出的建议也正是我们2017年以来致力推进的闲置农房激活改革和2020年以来率先实施的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重点内容,非常具有针对性。

一、率先实施“闲置农房激活”改革

2017年,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立足城乡协调发展优势,率先试点实施“闲置农房激活”改革。2020年以来抓住新一轮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契机,加大改革创新力度,从“闲置农房激活”改革“1.0版”率先破题、开展闲置农房使用权的流转,到“2.0版”延伸扩展、横向联动农村其他闲置资源全域激活,再到“3.0版”全面变革、纵向打通闲置宅基地整合利用。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累计引入“闲置农房激活”项目8151个、社会资本143.28亿元,激活闲置农房2.5万宗、637.2万平方米,同步激活山林4.53万亩、田地1.41万亩,每年分别为村集体、农民增收4.78亿元和8.91亿元。

1.加强政策配套。先后出台闲置农房激活、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双激活、宅基地整合和退出利用、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登记办法等8个制度文件,基本建立放活宅基地及闲置农房使用权的制度体系。

2.加强平台配套。组织开展了全市1553个村、112.2万户的“人、户、地、房”基础信息调查,建立了宅基地基础信息库。调研显示全市闲置农房占比7.18%,比全国平均低10多个百分点。利用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开展拟激活的闲置农房资源信息公开、发布。设立闲置农房在线推介平台,在上虞“乡路网”、柯桥“乡愁网”等基础上,统建绍兴市农村宅基地数字化交易系统,委托市产权交易公司运营,着力深化闲置农房线上流转交易。

3.加强服务配套。组织招商引才,多途径开展“闲置农房激活”专题招商。市县两级已整合超200亿元资金,投资建设乡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发展环境。市级对“闲置农房激活”取得明显成效的村集体给予每个20万元的奖补,优先将“闲置农房激活”点列入干部职工工会疗休养基地。

4.加强机制配套。建立健全分配机制,科学处理村集体、农户、承租方三者利益关系,在充分保障承租方经营权的同时,指导科学合理确定宅基地、农房使用费标准,规范流转合同。如上虞区陈溪乡太平山村“以资产抵租金”换取农户前10年闲置宅基地(农房)使用权、后10年支付相应租金,村集体以资源资产占股60%,浙江青云阁文化传媒公司以招商运营等占股40%,创新开展合作开发,实现三方共赢。

二、配套跟进农村宅基地及农房确权登记

研究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发证工作的指导意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及住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等政策,各区、县(市)也出台了配套政策。目前,全市符合房地一体登记条件的农房发证率已达90%以上,针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少批多建、未批先建、一户多宅、有权属争议等暂不具备登记发证条件的情况,研究制定处置措施。

1.健全工作机制。明确以乡镇(街道)为主体,以村为单位建立一户一档,对各类历史遗留问题,按照省、市相关文件及各地实施细则规定加快处理,做到应拆尽拆、应补尽补。对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经乡镇(街道)审核确权后,由自然资源部门按照确权面积进行登记,做到应发尽发。

2.打造数字平台。开发建设“不动产智治——农村宅基地及住宅产权全链智治子场景”,与“越宅通”农村宅基地数字化管理服务系统、“农房浙建事”全生命周期综合管理服务系统进行跨部门融合提升,共同破解农房相关数字化应用中的难点、堵点,通过强化做好农村宅基地及农房确权登记工作,为盘活闲置农房做好产权制度保障。

三、推进农村危房排查整治

组织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排查农村自建房136.53万栋,经鉴定确认危房1081栋,已全部完成管控整治,其中采取工程措施整治577栋,采取管理措施整治504栋。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收您的建议,着力深化提升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成果,紧扣“宅基地改革+和美乡村建设”主题,大力推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双激活”改革,全市域实施宅基地退出利用、“闲置农房激活”项目,利用好农村闲置房屋,腾挪乡村发展空间,招引乡村产业项目,增强乡村发展动能,释放农村宅基地和农房价值,促进强村、富民、兴业,打造更多彰显绍兴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标志性成果,为全国、全省提供更多“绍兴经验”。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宅基地管理处 徐  露,联系电话:85581539。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日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