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建议提案 > 政协委员提案
索引号: 11330600002577137U/2024-252891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福利
发布机构: 绍兴市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4-07-05
主办单位: 绍兴市民政局

绍兴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03号提案主办意见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4-07-30 浏览次数: 字体:[ ]
分享:

凌夏犇委员:

您好!您在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03号提案《关于提升老年食堂标准助力居家养老的有关建议》收悉,现将主办意见函告如下:

近年来,浙江绍兴聚焦“浙里康养”“老有康养”工作,以助餐配送餐服务为切入口,完善“中央厨房+老年食堂+配送入户”三级助餐网络,加快构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让全市老年人都能享受到“舌尖上的幸福”。目前全市已建成各类助餐配送餐服务点800余个。

一、前阶段工作

(一)建设和规划同谋划。一是塑品牌,压实建设责任。先后出台《关于党建引领打造“乐龄系列”品牌推进家门口幸福养老的实施意见》《关于做好2023年绍兴市民生实事项目——“乐龄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将助餐服务作为示范引领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023年和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的必备项,在老年人集中区域布点,方便老年人就餐。二是建中心,降低建设成本。探索“中央厨房+配送餐”模式,通过规模化运营,节约建设资金、缩短建设周期。新昌县分层级推进“中央厨房+点上配送”助餐服务模式,目前以“梅好餐厅”为核心,面向多家老年食堂提供集中配送餐,同步面向全县社区和居家老人提供配送餐服务。三是统资源,提升服务阵地。坚持“市主谋、县主导、镇(街)主推、村(社)主抓、群众主力”理念,市、县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先后出台《养老服务补助实施细则》《老年助餐配送餐服务实施方案》等文件。鼓励具备资质的党群服务中心、养老服务机构、机关和企事业食堂、社会餐饮企业等社会力量因地制宜开展助餐配送餐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老年食堂”,给予最高10万元的建设奖补。

(二)事业和产业共发展。一是政府补贴+国企参与,服务主体强一点。坚持市场化运营,积极培育服务主体,发挥国企引导带动作用,依托柯桥区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新昌县公共服务集团等国有企业,探索在区域内打造国企为主,餐饮企业、养老服务企业广泛参与的运营主体模式。二是爱心力量+共享服务,运营收益增一点。发动爱心企业、乡贤、志愿者等多方社会力量,设立创设爱心菜地、爱心鱼塘等载体,通过钱、粮、油等捐赠,共同助力老年人助餐服务。在保障老人用餐基础上,利用资源、产业、社群等优势面向社会提供共享服务,错时服务老年人和周边居民、商户,变“输血”为“造血”,融“公益”于“盈利”。三是数字赋能+综合监管,安全底线牢一点。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全市所有助餐服务点信息、老年人助餐信息上传至“浙里康养”平台,加强全过程监管。会同当地市场监管、消防部门等加强监管,提高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消防安全等检查频次。探索“管家—理事—监事”运营团队,规范财务收支、社会捐赠、志愿服务、就餐登记“四本账”,实行村民微信群、村务公开栏、村民大会“三公开”,确保专款专用。

(三)兜底与普惠齐保障。一是坚持低偿为主,撬动服务市场。按照“财政投一点、集体担一点、社会捐一点、家庭出一点”原则,各地对高龄、困难等老年人给予优惠,精准满足老年人消费需求。二是坚持人员为要,提升服务质量。将养老服务组织餐饮服务人员持有有效健康证明的要求纳入《绍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赋予民政部门1-10万处罚权,守住人员基本要求。开展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管护人员培训等各类培训,先后培训800余人,强化食品安全意识,提高烹饪水平。组织1000余个社会组织、5000余名志愿者参与开展理论宣讲、健康义诊、光影点心等“专家式”送福活动,提供便民服务、传统节庆、集体生日等“走亲式”送福,做好“助餐+”服务。三是坚持融合为纲,打造服务高地。聚焦“建管用育”全过程,推进助餐服务与党群服务中心、邻里中心等深度融合,在助餐服务同时,就近为老年人提供学习、娱乐、阅读、锻炼、康复等服务,积极完善“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的家门口幸福养老模式。

三、下一步打算

接下来,绍兴市将在前阶段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委员的意见建议,继续聚焦老年人需求,可持续推进老年助餐服务。

一是党政主导,多元共建。广泛发挥党建引领,加强老年人助餐服务规划和政策供给。将建设80家老年食堂列入2024年市级民生实事项目,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提高助餐配送餐服务点网络化、标准化、智慧化,打造老年食堂范本,引导国企、爱心企业、集体经济、志愿力量等投身老年人助餐服务,盘活现有资源,争取以最小投入实现最优效果。

二是市场参与,普惠共赢。认清助餐服务兼具公共服务和市场属性的特点,通过购买政府服务、完善志愿队伍等,满足特殊困难老年人助餐需求。落实税费优惠、租金减免、运营补助等政策,培育、引进优质服务主体,建立经济实惠的价格体系,实现多方获利,确保普惠型老年人助餐服务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因地制宜,服务共享。认清城乡差异、地区差异,推进“中央厨房+配送餐”、镇村“爱心食堂”、邻里互助助餐等模式,提升老年助餐服务点的助餐功能,满足不同地区老年人需要。提升老年食堂的娱乐、社交等公共场域属性,打造社区服务综合体,满足不同老年人多样化需求。

联系人: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  蒋莺

联系电话:0575-88003060

绍兴市民政局

2024年7月5日


信息来源:绍兴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