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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137U/2024-252904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社会福利
发布机构: 绍兴市民政局 公开日期: 2024-07-05
主办单位: 绍兴市民政局

绍兴市民政局关于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314号提案主办意见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4-07-3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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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桂兰委员:

您好!您在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14号提案《关于由民政局牵头丰富养老服务模式的建议》收悉,现将主办意见函告如下:

近年来,市民政局紧紧围绕市委“五创图强、四进争先”决策部署,以落实省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老有康养”工作为主抓手,积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智慧养老”家门口幸福养老模式。

一、前阶段工作

(一)强化智慧赋能,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绍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为指引,2022年以来,先后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绍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绍兴市养老服务补助实施细则》等文件,发布“绍兴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打造包括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服务、扶持优惠等内容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绘就未来3年普惠养老服务发展“施工图”,高质量推进养老服务水平提升。

(二)坚持规划引领,建设高品质养老服务项目。编制《绍兴市区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夯实“机构跟着老人走”基础。积极推进越城区西城广场、凤凰山高品质养老院、上虞区康养中心建设项目(一期)和新昌县阳光福利中心三期项目等高品质养老项目,提升养老机构品质,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推进示范引领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专业化、品牌化运营,为老年人提供生活服务、康复护理服务、托养服务、家庭支持服务、社会工作和心理疏导服务、综合服务等6类服务。

(三)引导多方参与,推动养老事业产业协同的发展。规范引导各类民营养老机构健康发展同时,积极鼓励国有企业投身养老服务产业,更好发挥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目前上虞大通养老有限公司、新昌县公共服务集团均已布局相关产业,积极参与农村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运营,柯桥区揭牌成立区属国有独资企业——浙江金柯桥康养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鼓励社会多元参与,整合老年协会、慈善基金、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低龄健康老人等各方资源,统筹“五社联动”力量,加强社会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增强养老服务能力。

三、下一步打算

接下来,绍兴市民政局将持续紧扣民政部、省民政厅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公共服务“七优享”,对标“浙里康养”“老有康养”工作要求,结合委员的意见建议,持续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推动居家养老服务优质共享。全面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贯彻落实《绍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持续推进老年助餐配送餐服务工作,优化助餐点位布局,提升老年食堂品质,建设老年食堂80家;聚焦困难家庭60周岁以上失能失智及高龄老年人,推行养老服务“爱心卡”制度,完善多元资金保障机制,有效满足老年人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服务需求;深化医康养融合工作,将专业照护服务送到失能、半失能和高龄老年人身边。

二是推动养老服务机构提档升级。推动各区、县(市)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点位的落地;继续推进示范引领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2024年争取建设30家以上,加快推进凤凰山高品质养老院等项目建设,满足老年人多元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深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国企化改革,让公办养老机构运行机制更灵活,市场竞争更有力。

三是持续营造良好社会养老氛围。每年在全市范围内广泛组织开展敬老月、老年健康宣传周等活动,通过慰问各类老年群体、开展为老志愿服务、健康咨询和义诊、文艺下乡等多种形式,全面营造敬老爱老助老氛围。吸引多方志愿者力量,依托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开展理论宣讲、健康义诊等便民服务。

联系人: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  蒋莺

联系电话:0575-88003060

绍兴市民政局

2024年7月5日


信息来源:绍兴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