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68P/2024-252914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日期: | 2024-07-01 |
主办单位: |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
章彪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44号提案《关于提升规划建成区和计划拆迁区村民居住保障的建议》收悉,感谢对绍兴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与支持,现答复如下:
农村住房是农村居民安身之本,关系每一名居民的切身利益的。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和改建、翻建、扩建住房,是保障农民的普遍做法。但正如您提到的那样,由于规划限制、拆迁管控等原因,目前确实存在部分区域农民建房停止审批的事实。前期,结合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实施,我们也在多种形式保障农民住房方面作了一些改革探索。
1.探索跨村建房。出台《关于宅基地农户资格权跨村实现的实施意见》,允许在本村无法实现宅基地资格权的农户到其他村有偿取得宅基地。试点期间,全市举行宅基地跨村有偿选位竞拍11次,竞拍宅基地74宗,其中柯桥区福全街道峡山村在全国率先11户农户市内跨县实现资格权。新昌县为解决转型发展村建房难题,制定《农村异地(跨村)建房实施方案》,通过探索城镇化发展、片区化农村发展、点状化农村发展三种模式保障转型发展村农民建房需求,该县羽林街道新富新中大王山农民跨村建房项目一期约30亩土地,能满足羽林街道孟家塘片区转型发展村58户农民跨村建房需求。
2.探索“以权换房”。柯桥区钱清街道2022年改革探索“以权换房”模式,即宅基地资格权换取国有保障房或农民公寓,目前已有5户签约安置。同时,柯桥区正在制定《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以权换房”等相关政策计划以文件形式予以明确。诸暨市对于东白湖等生态红线规划控制区域乡镇的住房困难群众,农民可选择“东白嘉园”国有保障房方式进行安置。
3.探索公租房制度。诸暨市出台《2023年度诸暨市公共租赁住房准入标准的公告》,对暨阳街道、浣东街道等5个城区街道规划控制区域内的住房困难群众设立了公租房保障路径,对同时符合低于2022年度该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0438元、家庭人均财产低于241314元、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条件的农户可申请,包括农户在内的970户获得公租房保障资格。
同时,市级相继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绍兴市农村宅基地资格权人认定办法(试行)》,统一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为基础构成的宅基地资格权人认定办法,建立“以人认定、按户归集、面积法定”认定标准。各区、县(市)相应制定细化文件,为农户宅基地权益保障打下坚持基础。
下一步,将认真吸收您的建议,持续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化提升,坚持把保障农民“户有所居”作为改革根本出发点,积极探索更加完善农民住房保障模式,加强与拆迁政策的衔接,完善“以权换宅”“以权换房”“以权换钱”模式,更大力度探索异地跨村集聚建房模式,致力提升规划建成区和计划拆迁区村民居住保障。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宅改专班 薛逸斌,联系电话:85223721。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