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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2335/2024-25223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公开日期: 2024-05-31
主办单位: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4-07-05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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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碧霞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汽车客运站公益性服务给与专项资助补助的建议》(第221号)已收悉,经研究,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俞代表对我市道路客运行业的关心,汽车客运站是提供道路客运服务的重要基础设施,具有旅客集散、票务服务、运输组织、安全管理等功能,承担了旅客实名制管理、安检、反恐防范等公益性服务,长期以来在服务保障旅客出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受疫情影响,我市曾给予各汽车客运站阶段性助企纾困补助,但近年来因公众出行习惯变化、道路旅客运输服务结构转型等因素影响,等级客运站进站客流大幅度下滑,场站设施利用效率明显降低,客运站服务供给结构性矛盾凸显,转型发展需求日益迫切。需要综合施策保障道路客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服务旅客安全便捷出行。

一是实施城际客运站便捷化改革。2023年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等十一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汽车客运站转型发展的通知》明确指出,各地要引导相关单位支持客运站在客流集中地设立停靠点,方便群众便捷乘车,为城际客运便捷化改革提供了有利的发展指引。据此我省也提出了“6个1”的道路客运改革策略,即“1个品牌、1个联盟、1个运营中心、1套站点体系、1批合作平台、1批重点场景”,聚焦城际之间的中短途出行需求,着力打造城市圈层范围内便捷化、高质量客运服务。此项工作已经列入省委第5期重大改革需求清单,我市也积极参与改革探索实践。城际客运便捷站点分便捷车站、招呼站、停靠点三类,通过“浙客行”品牌标识打造,加快推进汽车客运站场供给侧改革,更好地适应定制客运的发展,实现“一站多点”“人享其行”。

二是积极争取客运站要素化保障。积极争取财政、自规等部门支持,优化客运站发展要素保障。一方面,积极探索“站运分离”,剥离客运班线经营者的场站经营业务,使场站成为独立运营的市场主体,采取引入国有资本、吸纳社会非运输经营者入股等方式,组建专职场站经营管理的股份制公司;客运班线经营者的车辆一律进站经营,采用统一售票、统一排班、统一调度、统一服务、统一管理,从而压缩站务成本开支。另一方面,从政策层面看,《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定义了汽车客运站是公益性交通运输基础设施;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对公路水路交通运输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也进行了规范,我市将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建议将汽车客运站目前承担的旅客实名制管理、安检、反恐防范等公益性服务,纳入各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根据《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对按照属地政府要求开展的客运站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安检设施设备购置维护、人员投入等产生的支出,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三是鼓励支持客运站综合开发利用。支持汽车客运站按需调降级别,依托人力资源、设施设备和管理优势,规范开展定制客运停靠点运营。支持汽车客运站拓展公交首末站、停保场等功能,配置巡游出租车(或网约车)停蓄车场、共享单车(共享电单车)停放点,因地制宜打造城市及城际城乡换乘中心、游客集散中心。鼓励具备条件的客运站拓展汽车租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等服务,通过综合开发提升汽车客运站自身“造血”能力。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政策研究,积极向上级单位汇报,协同其他相关部门,充分发挥汽车客运站的公益服务功能;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对优化布局结构、加强用地综合开发、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或财政补贴机制等措施开展研究,为我市道路客运企业抢抓转型机遇,确保客运行业的稳定可持续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俞代表的宝贵意见及建议,感谢俞代表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成豪,联系电话:0575-85338899。



绍兴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31日      

信息来源:绍兴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