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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33XB/2024-252277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发布机构: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 公开日期: 2024-06-06
主办单位: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4-07-08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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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国海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1号《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均质化,建设医疗共同富裕新高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绍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中心,持续优化医疗综合服务能力。全市现有县级公立医院26家,实现各区、县(市)“1家三级综合医院+1家三级中医医院”全覆盖。与此同时,县级公立医院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也一定程度存在。为此,我市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对公立医院的财政保障力度,主要包括人员经费补助、基建项目、设备购置、人才培养及学科建设、综合改革补助经费等,及时研判新形势新变化,确保政策兑现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发挥医保支付杠杆作用,医保报销比例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对疾病诊断明晰、临床路径明确的病组实行同病同价政策,促进患者流向基层医疗机构。

二是进一步加大人才引进力度。以院校招聘、公开招聘、定向培养为主要途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采取调入或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着力壮大人才队伍。给予人才政策激励,对于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安家补贴,鼓励各区、县(市)根据实际提升人才补助标准。拓宽人才培养手段,提高医疗卫生机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标准,鼓励各地采取统筹设岗统筹调剂等办法,把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用足用好,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控制等限制申请相应特设岗位设置,按规定直接通过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绿色通道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三是进一步加大专科建设力度。以县级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为基础,重点支持县域内发病率和外转率较高的疾病病种所在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按每10万人口匹配1个建设项目,今年培育不少于40个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并纳入市级建设项目库,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不断优化医疗服务流程,实现区域间均衡发展和区域内辐射带动,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此外,相关部门将在人口奖励政策、医疗班车规范管理等方面积极开展探索,助推医疗共同富裕新高地建设。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张瑛瑛

联系电话:85080581    传  真:85080555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 


信息来源: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