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33XB/2024-252331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 | 公开日期: | 2024-05-13 |
主办单位: |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 |
赵振华等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第365号《关于强化财政医保支持推进市级医疗单位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5家省级医院相继落户我市,浙江省人民医院越城院区已正式运行,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也将在今年建成。省级医院的落户将深刻改变我市的医疗资源格局,对分级诊疗体系和医疗秩序带来影响。为此,我市积极应对,将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优化医疗资源统筹配置。贯彻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和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提高群众健康水平为中心,在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扩容的基础上,强化区域统筹协调,进一步提升品质能级,构建高水平现代化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明确省级医院定位,在绍院区与省级医院总院(本部)实行人财物一体化运营、同质化管理,在绍院区主要经济运行、医疗质量、可持续发展等指标纳入其总院(本部)的考核体系。鼓励省级医院在绍院区在疑难、紧缺学科领域建设区域诊疗中心和研究中心,充分发挥省级医院龙头引领作用,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并辐射全省乃至长三角地区。指导属地政府建立健全在绍院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工作机制,以区域就诊率、四级手术占比、卫技人员保障数等指标为重点,每年开展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属地政府对在绍院区运行保障经费补助的重要依据。
二是进一步加大本地医疗机构支持力度。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构建财政扶持公立医院发展的资金保障机制,落实公立医院“六项基本投入”政策,加大对公立医院因疫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等造成重大亏损给予专项纾困补助,落实对中医、妇幼保健、传染病防治、精神病防治及康复等专科医院的投入倾斜政策。2021年-2023年已安排支持市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财政预算资金32.47亿元,并根据新形势新变化,持续加大对本地公立医院的财政保障力度,目前已落实专项资金用于支持绍兴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昌安院区“一院两区”同质化运作。
三是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管理政策。为加快我市区域医学高地建设,建好建强市级龙头医院,支持绍兴市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我市已出台支持新技术、新项目引进应用,给予费用报销优惠,医保总额预算扶持等医保倾斜支持政策。
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欢迎你们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张瑛瑛
联系电话:85080581 传真:85080555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