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1029/2024-253392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日期: | 2024-07-02 |
主办单位: |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您在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99号《关于推动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随着经济水平的发展,人民群众对生活品质的要求也日益提高,对物业服务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物业服务企业发展无法完全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变化同步,物业服务亟需高质量发展。我局从规范企业行为、整治物业乱象、加强监督指导等方面加强物业管理。
一、所做工作
(一)规范企业行为,促进行业发展
1.做优做强物业企业,强化信用等级管理及应用。2023年全市30家企业被评定为省级信用A级以上,较2022年占比增加13.6%。2024年信用等级申报已基本结束,共138家企业申报,其中AAA级10家、AA级9家、A级22家,A级以上共41家,较2023年占比增加5.9%。目前已提交省建设厅审核。我市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并与项目的招投标、业主大会选(续)聘、政府采购、示范评价等相关联。
2.规范物业服务标准,加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依托市物业协会,结合绍兴实际建立物业服务标准体系,明确物业服务内容,细化量化物业服务事项,划定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满足不同层次物业服务需求。同时,公布物业服务各项成本测算,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消费。目前市物业协会已完成初稿,正在进一步研究细化完善。
3.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主观能动性,发布物业管理行业制裁规则、物业管理项目经理管理暂行制度及考核标准等自律文件;定期开展项目经理培训,对长期不履职、投诉多的纳入“黑名单”;持续组织政策法规业务培训、技能比武及上岗培训,提升服务水平。
4.整合“小、散、乱”,促进企业转型升级。针对物业服务企业普遍存在的小、散、乱及从业人员素质较低的问题,一方面,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小、散、乱”物业服务企业,培育如绿城物业等品牌化的企业;另一方面,推动物业服务行业转型升级,全面创新物业服务多元化产业体系,推行“多类型”物业服务模式,如“菜单式”物业、“大物业”服务模式、“城市服务运营商”等,形成专业特色物业服务品牌,适应不同的细分专业市场。
(二)整治物业乱象,提升服务质量
1.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整治物业行业乱象。梳理全市物业管理领域服务质量不高、公共收益不透明、新旧物业移交混乱、消防安全管理不规范等六方面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每个区、县(市)认领1个典型问题,明确1个整治小区,“解剖麻雀”、以点带面方式,汇集各地典型做法推广全市,推动行业管理水平提升。
2.开展公共收益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保障业主知情权和监督权。开展全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全面摸排全市1873个住宅小区公共收益并全部录入“浙里物业服务”系统,编印3500份《绍兴市住宅小区公共收益管理指导手册》至基层一线。全省首创晒服务、晒收益、晒信用“三晒”制度,统一制定物业管理事务公开栏,公开履约情况、收支公开、小区治理、投诉电话、设施管理及提示公告等内容,保障业主知情权和监督权。对换届的业委会,鼓励聘请审计机构进行换届审计;对于不主动公开公共收益且拒不整改的小区业委会,建议街道、社区聘请审计机构进行小区公共收益审计。
(三)加强监督指导,落实属地责任
1.加强业委会指导,全面赋能镇街社区。一方面,把好人选关。落实《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体现“党”的引领。推行小区党支部书记、业委会主任“一肩挑”,要求新组建或新换届业主委员会中的党员比例不低于50%。截至目前,绍兴市符合条件的1869个住宅小区中已成立业委会(物管委)1344个,组建率高达71.9%。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小区业委会主任、委员中党员的比例分别达到60.2%、51.1%。另一方面,全面赋予镇街管理权。明确业委会有乱作为情形的,镇街不仅可以责令改正、撤销其决定;可以在业委会不作为的情况下,责令限期履行或者决定由社区代行职责。拒不执行整改的,其委员职务可以终止。
2.落实属地对物业企业的监督考核,提升群众居住满意度。贯彻落实《绍兴市物业管理条例》,指导各区、县(市)加强对辖区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如越城区印发《越城区物业服务企业满意度测评办法(试行)》,由区建设局、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物业协会、业委会对物业企业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小区进行星级服务等级综合评定,并根据满意度测评和星级服务等级评定结果,对物业企业进行奖惩。
二、下步工作
一是继续开展公共收益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治,年底前做到公共收益100%公示,并对公共收益不透明等问题小区进行典型通报。
二是继续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针对六方面突出问题,督促各区、县(市)以典型小区为整治模板,制定整治方案,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广至全市。
三是印发物业服务标准,依托物业协会,制定完成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并根据调研结果公布各项服务的成本测算。
四是加大检查力度,对信访问题多、舆论影响差的小区,联合住房城乡建设管理中心进行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当场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唐舜英;联系方式:0575-85139216。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