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5248/2024-2542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市行政复议局) | 成文日期: | 2024-09-27 |
主题分类: | 司法 | 发文字号: |
今年以来,绍兴市司法局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省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紧扣“1+10+N”改革部署,锚定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目标,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要求,坚持以高效能改革驱动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绍兴法治政府建设做法入选《2024年法治蓝皮书·中国法治发展报告》。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法治建设有新举措。推行法治浙江建设考核结对联系制度,加强月度研判。创新建立“法治助手”制度,积极征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并妥善办理回复,加强常态化对接。规范基础,全面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执法案卷、行政复议案卷“四类案卷”规范化提升专项行动,加强案卷评查和整改,目前已累计抽查案卷2016卷。
(二)执法改革有新突破。围绕“小过重罚”、过度执法等问题,在全省率先推出八项措施,推动实现行政执法领域“过罚相当”。以交通运输领域为试点,在全市范围内推广行政处罚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和执法机关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合规建议书、信用修复告知书“三书同达”制度,全方位开展分析评估和防范处置,推进经济影响评估省级试点落地。加快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规范化国家级试点建设,建立“快立案、快裁决”维权绿色通道,最快仅用12天达成行政调解。
(三)“三源共治”有新成效。以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率不高为突破短板,在全省率先开展诉源、访源、警源“三源共治”专项行动和三级社会治理中心规范化提升工作,法院诉服中心全部入驻县级社会治理中心,有效引导成讼案件进入调解程序。成立全市首家市场化律师专业调解机构,助力矛盾纠纷化解。全市法院诉讼案件总收案数同比实现下降。着力推广金融行业赋强公证,成立绍兴仲裁委员会上虞分会,探索“公证+仲裁”融合解纷新路径。
(四)营商环境有新气象。涉企法治服务增值化改革纳入市委深改委2024年工作要点,全市“1+6”法治服务专区全部入驻市县两级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全面承接《省级涉企服务事项清单指导目录S0》法治板块服务事项,认领事项25项,均上线“越省心”平台。结合绍兴市“民营经济33条”梳理增值服务事项29项。牵头开展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优化。全力打造“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大力开展《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普法宣传。推动经济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不受事项限制省级试点建设,试点以来,已办理援助案件517件。
(五)争议化解有新进展。起草完善全国首部政府法律事务政府规章《绍兴市政府法律事务工作规定》,召开全市全面推行法审员制度部署会议。各区、县(市)因地制宜,通过合法性审查县乡“两级平台”全覆盖、建立镇街合法性审查分中心、完善镇级审查中心架构等模式,推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加强行政争议化解,截至7月底,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六)矫正监管有新方法。推进“黄丝带帮教”工作,与民盟绍兴市委会共同创立“越盟同心护归程”社区矫正帮教品牌,“黄丝带帮教”基地实现县级全覆盖,依托民盟各类资源,已开展线上线下各类帮扶596人次。在全省率先建立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员制度,聘请来自全市各行业的执法监督员47名,引导更多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高效完成上虞区执法用车配置,成为全省第二个配备社区矫正执法用车的县级矫正机构。《社区矫正对象档案管理的几点思考》获评全省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精品课程一等奖。
(七)队伍建设有新提升。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持续加强“清廉司法”建设。以“三支队伍”建设为牵引,实施年轻干部“素质提升工程”,举办法治素能提升班,开展名师讲堂、“笔杆子”培养工程。聚焦“选育用”推进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承办全省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推进会。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圆满完成市律协换届工作。推进公职律师统筹履职改革,完善管理激励培训帮扶机制,激发履职效能。成立全市首个涉外律师培训基地,持续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