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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重大行政决策的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24-09-29 09:37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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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门高度重视今年重大决策项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的编制工作,着力开展调研、起草草案初稿和公开征求意见,并通过专家论证、风险评估。

因近期“两新”工作的最新要求,需统筹考虑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政策安排。故须调整《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予以公布。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27日


序号

决策事项

事项分类

法律政策依据

主要内容

决策承办单位

计划完成时间

实施计划

1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

重大行政决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绍兴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等

《实施意见》保持原结构不变,主要修订内容共四个方面,一是修改表决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持一致;二是增设听证会条款,破解民意统一难;三是创新优化措施,减少低层矛盾纠纷;四是高质量推进加装电梯工作。

绍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

2月

12月,完成合法性审查等;

1月,递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作进一步修改完善;

2月,通过市委常委会后,颁布实施。


信息来源:市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