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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559T/2024-256190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日期: 2024-07-01
主办单位: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8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5-01-12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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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吉芬代表:

您好,市人大九届四次会议第108号建议《关于加强城市道路养护管理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已会同市公安局等会办单位,对建议中所关心的道路起伏不平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现答复如下:

城市道路不仅关乎城市形象,更是市民出行安全的重要保障。为此,我市高度重视道路维护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持续开展道路不平整治理工作

2022年,我市有53公里城市道路起伏不平等病害整治和10座“桥头跳车”城市桥梁整治列入省民生实事项目。同时将25座“桥头跳车”城市桥梁整治和1万处道路坑洞修复列入市民生实事项目。针对我市“桥头跳车”突出的问题,我局开展专项摸排整治行动,共发现74座问题桥梁,现已全部整治完毕。2023年继续开展道路起伏不平整治,共完成32公里。今年还将完成11公里。

二、建立多维度路面病害发现机制

对道路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裂缝、坑洞等各种病害,除了依靠养护管理道路的日常巡查外,还依托公安交通部门的“越安行”平台、城市管理部门的“小蓝热线”,发挥群众力量及时发现。近期将推出的“有奖举报”应用,可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目前我市也在建立“云上坦途”系统,可利用社会车辆识别路面病害,大大提高道路管理能力。同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相关监管部门、业主单位落实限期整改。

三、提高养护标准和经费保障力度

2023年1月,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绍兴市城市精细管理区域划分及养护经费标准》。将城市建成区精细管理划分为示范区、高标区、标准区、一般区四个区域。将市政设施养护经费标准从原来大概4.56元/平方米的水平逐步调整为示范区20元/平方米、高标区16元/平方米、标准区13元/平方米、一般区10元/平方米。

下一步,我市多个职能部门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继续合力推进全市道路的建设、管理、养护等工作。推进道路养护标准和经费提升落地见效。以数字赋能推动道路管养水平不断提升。严格规范道路施工管理,对需要占道施工的项目进行严格把关审批。严格要求施工单位做好交通影响评估、制定施工期间的交通组织方案,临时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工作,尽可能减少因道路施工对道路通行及安全造成的影响。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理解,欢迎您一如既往地监督指导城市管理部门的工作,并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巫海威,联系电话:88719056。)



信息来源:市综合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