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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日期:2025-01-26 15:06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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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包括2024年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

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sx.gov.cn/)“政务公开”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绍兴市曲屯路368号,电话: 0575-89118023,邮编312000

一、总体情况

主动公开方面。2024年,紧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做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才人事、劳动关系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在局门户网站等平台累计发布信息600余条,同时设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社会保险经办等专题专栏,全面服务群众获取人力社保领域信息。多次参加市级新闻发布会,接受有关媒体专访等,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强化值班电话服务政务公开、回应公众关切的功能,不断提高咨询服务水平。

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件,其中予以公开和部分公开的数量5件,均较上年有所增加,均按期依法作出书面答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针对收到最多的社会保障领域内容,加强审核把关力度,并加强各处室、单位间的对接协调,把依申请公开办好办实办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采、编、发工作流程,对公开的信息实行“三审三校”制度,特殊时期实行“四审四校”,坚决以制度保障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安全性。按照求梳理人社领域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规范公开内容和格式,强化公开流程跟进和监控,及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线上,建立局门户网站与“绍兴人社”公众号等多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矩阵,做好网站相关栏目向新媒体、融媒体同源发布工作,以直播形式创新开展社保政策解读。2024年,“绍兴人社”公众号发布稿件600余篇,订阅数达到44万人。线下,结合人社工作实际,组织“社保课堂”“开工第一课”等政务公开进基层活动,面对面向社会公众解读政策,提供咨询服务,扩大政策知晓面。

(五)监督保障方面。建立政务公开定期自查机制,明确专人定期对所属的门户网站、新媒体上发布的政府信息进行检查,建立政务公开“AB岗”,推进依法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要求,制定公开内容的基本要求标准,推动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积极参加政务公开集中培训,今年参加我市政务公开工作培训2次,开展单位内部政务公开培训2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6

15

5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策文件的公开征求意见目前以网上渠道为主,座谈会等互动性强的形式比较少,未能充分发挥意见征集的作用。下一步,将完善公众参与工作机制,增加利用政务新媒体、业务大厅宣传栏等方式开展意见征集,充分听取意见公众意见建议,提高决策科学性和执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信息来源:市人力社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