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向大会报告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请各位代表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浙江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和《绍兴市级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坚定不移推动“八八战略”走深走实,持续推进三个“一号工程”,大力实施“十项重大工程”,以“内生挖潜力、外贸拓市场、房产去库存、文商旅促融合、金融重实体”五大创新突破性举措为抓手,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财政政策体系不断完善,全市和市级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8.88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9.1%,同比增长1.8%,扣除同期中小微企业缓税政策到期尽数入库抬高基数以及减税降费政策加力执行等影响后,同口径增长6.7%。加上转移性收入523.25亿元,收入合计1112.13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0.04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7.5%,增长6.6%。加上转移性支出282.09亿元,支出合计1112.13亿元。
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市级。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34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0.1%,增长0.1%。加上转移性收入314.03亿元,收入合计368.37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7.29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6.1%,增长45.3%,主要是向上争取增发国债安排的支出增加。加上转移性支出221.08亿元,支出合计368.37亿元。
收支相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17.37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5.1%,下降6.2%。加上转移性收入645.31亿元,收入合计1062.68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52.51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1.0%,增长1.3%。加上转移性支出410.17亿元,支出合计1062.68亿元。
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2)市级。2024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4.47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5.0%,下降5.6%。加上转移性收入397.03亿元,收入合计431.50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3.15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95.4%,增长38.6%,主要是向上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和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增加。加上转移性支出328.35亿元,支出合计431.50亿元。
收支相抵,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04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0.9%,增长180.2%,主要是国有企业清算收入等一次性因素。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5.04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0.9%,增长180.2%。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2)市级。2024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62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0.0%,增长92.5%,主要是国有企业利润增加。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62亿元,为调整后预算的100.0%,增长92.5%。收支相抵,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288.19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3.0%,增长9.0%。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263.35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9.4%,增长5.1%。收支相抵,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支预计结余24.84亿元。
(2)市级。2024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计215.87亿元,为年度预算的102.9%,增长8.0%。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预计195.06亿元,为年度预算的98.6%,增长4.3%。收支相抵,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本年收支预计结余20.81亿元。
(二)2024年重点财政收支政策执行情况
1.完善“1+9+X”政策体系。按照“有效政策加力提效、低效政策全面缩减、无效政策果断压减”原则,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充分发挥内生项目带动作用。用足用好省级资金39.9亿元,统筹地方财政资金310.3亿元。制定《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市级财政政策总体方案》,争取“两新”超长期特别国债及省级补助资金12.3亿元,其中,消费品以旧换新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6.3亿元,居全省第4位;全市落实“两新”地方资金22.5亿元,居全省前列。
2.支持先进制造强市“4151”计划实施。迭代更新“4151”专项政策,2024年全市落实16.5亿元,用于支持产业链区域协同发展、企业设备投资补助、首台套产品攻关与推广应用、专精特新企业培育等,助力实体经济做优做强。深入推进新型工业化,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争取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全国试点激励资金1亿元,专项支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
3.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迭代优化《鼓励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若干政策》,2024年全市落实7.9亿元,完善外贸主体扶优扶强政策体系,护航重点外贸企业持续发展,推动小微外贸企业上规升级。实施“1010”招商行动,新引进10亿元以上项目103个。加快RCEP开放合作示范区建设,深化“十业百展千企”拓市攻坚,实现出口3762.2亿元,占全国出口比重14.8‰。
4.助力文商旅深度融合。支持越文化发掘和利用,提升全域旅游质量,保障落实文化发展、旅游发展、文物保护等财政专项资金1亿元,发挥古城保护基金作用,促进绍兴古城历史文化保护及文商旅融合发展。重点推进文化和旅游投资“双百”计划,开展古城(古镇)“文商旅”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六大行动”和乡村旅游高质量发展“七大工程”。
5.推动项目高质量建设。积极争取并高效用好政府债券348.56亿元,充分发挥其对重大项目建设的拉动作用。全市争取增发国债资金66.5亿元,居全省第1位;争取“两重”领域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82.9亿元,居全省第3位。13个快速路项目累计通车里程超100公里,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4号线一期、柯诸高速、甬金高速改扩建等项目进展顺利。
6.聚力创新深化。全市科技投入56.2亿元,保持15%以上增速。全社会研发(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3.2%。制定出台省内首个“三位一体”高质量发展专项政策,形成科技人才项目经费“包干制”、创新服务“云平台”等改革成果。5家地方研究院在全省高校地方研究院年度评估中获“A档”评价,居全省第1。
7.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市落实10.9亿元,用于推动“三农”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共同富裕、深化“千万工程”和农业“双强”。完成农业农村重大项目年度投资54.4亿元、完成率118%。设立专项资金2.4亿元,先行打造“和美越乡”共富片区6个,建成“西白忘忧”“澄潭江”2条省级共富带。
8.落实公共服务“七优享”。进一步强化民生保障力度,超常规保障就业、教育、卫生健康等经费,2024年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三分之二以上。
(1)推进“老有康养”和“幼有善育”。全市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28.8亿元,保障城乡老年居民基础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安排3亿元用于养老事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养老服务“爱心卡”全面推行。安排0.83亿元,推动落实“浙有善育”激励政策,引导各地全力实施人口生育政策取得实效。支持《绍兴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落地,推进普惠托育纳入基本公共服务。
(2)推进“学有优教”。全市教育投入160.2亿元,保持只增不减。支持绍兴文理学院实施普通高校基础设施提质工程,落实扩建项目投资计划2.5亿元。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新建、续建、改扩建项目52个。落实学生资助政策,资助各级各类中小学生0.46亿元,惠及5.5万人次,实现中小学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兑现高校学生资助奖补资金0.58亿元,惠及1.7万人次。落实中小学“午休躺睡”资金0.15亿元,惠及学生7.3万余人。
(3)推进“劳有所得”。推进高质量就业创业体系建设,安排就业补助资金3.1亿元,支持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稳步就业。安排0.58亿元,支持技能型社会建设,推动《绍兴市新时代金蓝领队伍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6年)》落地。支持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制度,优化创业担保基金运行机制,全市发放新增创业贷款1.17亿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0.09亿元。
(4)推进“病有良医”。全市卫生健康投入80.85亿元,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市中医院改扩建、邵逸夫医院绍兴院区等按时投用。持续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至每年人均107元。安排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27.4亿元,提高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至每人每年1230元。安排0.1亿元支持重点人群免费疫苗接种和疾病筛查,惠及82.3万人。
(5)推进“弱有众扶”和“住有宜居”。安排5.3亿元,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至每人每月1175元,惠及4.4万人。安排2.69亿元,保障困境儿童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安排1.86亿元,支持残疾人服务提升和残疾人事业发展,推动助残共富示范园建成落地。落实4.1亿元,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等建设。
9.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系统谋划一揽子具有主导性、创造性、突破性的重大改革和重大抓手,全力稳增长、扩内需、提信心、化风险。
(1)收入组织勇挑大梁。2024年,全市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88.88亿元,同比增长1.8%,全年始终保持同比正增长。
(2)零基预算深入推进。按照“总量控制、分类压减”原则,建立“三保”支出、债券还本付息支出、刚性政策支出、部门重点项目支出、部门其他项目支出五级预算保障机制,压减资金3.4亿元。将部门单位所有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筹资金0.11亿元。建立12类360项支出标准,全面建成“标准+分档”保障体系。
(3)资产盘活打造样板。设立“绍兴市资产管理中心”,制定《绍兴市国有资产池建设管理方案》,厘清“可入池资产”共4360处,资产总账面价值1559.3亿元。编列公募REITs等21种盘活模式,全市累计编报存量资产盘活项目67个,总计划盘活金额774.2亿元,居全省第1位。推动绍兴原水水利REITs成功上市,成为全国首单水利设施公募REITs项目。
(4)绿色采购领域拓展。持续巩固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全国试点成效,累计完成试点公建项目515个,建成绿色建筑面积2150万平方米,将建材标准延伸至建筑标准,今后全市每年可新增绿色建材政府采购30亿元。推广绍兴市“政府采购+”全省先行先试增值化服务清单。探索绿色供应链金融,联合金融机构为4家市属国有企业一次性授予200亿元“绿色供应链授信专用额度”,帮助解决融资难题。
(5)共富试点持续推进。聚焦困难家庭和“扩中”家庭医疗保障需求,开展家庭型医疗保障制度改革试点,建立社会帮扶、慈善捐助、财政补助、惠民型商业补充保险等多元筹集渠道,鼓励慈善总会、红十字会、“越惠保”承保公司等参与组建“暖心无忧基金”,筑牢困难群众看病就医坚实屏障。
(6)厉行节约过紧日子。严格执行《关于强化预算约束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的工作通知》,构建6大类24项委托业务负面清单,严控“三公”经费和节庆展会论坛等支出。2024年市级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5.8亿元,节会展会、政府购买服务经费分别压降15%、13.5%。
二、2025年预算草案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关键之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考察绍兴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以缩小“三大差距”为主攻方向、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大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为加快建设“产城人文”融合发展的共富示范市贡献力量。
(一)2025年重点财政收支政策
1.支持加快构建全域创新体系。落实资金全力攻坚“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工程、“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数字经济创新提质“一号发展工程”,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2.助力高水平打造先进制造业强市。全市安排12亿元,推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智能装备、新能源装备、新材料、智能视觉等产业提质扩量。用足用好国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城市激励资金,保障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继续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0.5%以上,作为“腾笼换鸟”专项经费,持续深化“腾笼换鸟、凤凰涅槃”集成改革。
3.推动外贸保稳提质。全市安排7亿元,完善开放型经济支持政策。坚持引进来参展和走出去办展共同发力,开拓外贸市场。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培育本土民营跨国企业,提升外贸外资发展动能。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主体引育壮大、产业赋能升级、业态创新培育、通道拓宽扩容等。
4.强化投资扩容增效。市级统筹安排57.6亿元,保障一批重大项目谋划和推进。加快镜岭水库、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4号线一期、5号线一期等重大项目建设,支持诸嵊高速和低空新基建等推动全市域一体化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大项目谋划。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等上级资金要素,为我市政府性投资扩容增效充实要素保障。
5.推进城市生态再优化。全市安排环保支出7.2亿元,全力推进美丽绍兴建设。安排大气污染防治综合能力资金1亿元,助推治气工程、结构、管理三大减排,确保PM2.5平均浓度完成省下达任务。安排污水处理费3.4亿元,健全入河排污口长效监管机制,强化水质提升。安排垃圾处置经费0.5亿元,推动无废城市建设,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
6.保障农业农村现代化。市级安排“三农”发展专项资金2.3亿元、统筹全市土地出让收入0.1%,全面助力乡村振兴。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规模种粮补贴和农机购置补贴等农业补贴政策,实施农业“双强”行动。深入推进“和美越乡”建设,统筹全市资金2.4亿元,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新一轮汤浦水库生态补偿方案,保障水源保护地生态环境治理。
7.聚力文商旅深度融合。统筹现有文化旅游、文物保护等专项资金1亿元,实施文商旅深度融合工程。加力推动提振消费,支持消费促进政策,培育更多更新的消费产业和消费场景。支持古城保护传承示范区和“文创大走廊”建设,推进文艺精品创作,加强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丰富“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创新文化惠民,支持文化特派员培育,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档升级。
8.改善提升民生福祉。全市安排资金超550亿元用于民生领域,采取更多暖民心、惠民生的务实举措,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1)用心呵护“一老一小”。全面落实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养老护理补贴和基本生活补助制度,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功能和养老机构服务水平。加大对持证养老护理员培育支持力度,落实养老护理员岗位津贴,支持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持续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普惠托育政策保障机制,加力推进婴幼儿照护和普惠托育服务。
(2)坚持教育扩优提质。聚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贯通改革,促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建设。加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高校建设,全力支持绍兴文理学院更名绍兴大学,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建设。推进产教融合,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强化高等教育阶段、高中阶段学生资助政策调整的资金保障,使更多学生享受学生资助政策调整红利。
(3)提升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坚持就业优先导向,围绕重点人群、市场主体、创新创业三大着力点,扎实推进稳就业、促创业、防失业政策措施落地。全面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助力构建完善技能培育、技能创富、技能生态三大体系。进一步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制度,持续助力“共富型大社保体系”构建,加快“扩中”“提低”的橄榄型社会建设。
(4)建设高水平健康绍兴。持续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支持第七人民医院新建项目正常推进和市人民医院“一院两区”正常运行,进一步推动全市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推动免费疾病筛查和疫苗接种等民生实事项目落地,支持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创建和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市建设,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推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有序扩容和均衡布局。
(二)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1.全市。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汇总605.37亿元,增长2.8%。加上转移性收入预计419.86亿元,收入合计1025.23亿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汇总拟安排809.79亿元,剔除2024年增发国债和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因素后,同比增长4.6%。加上转移性支出预计215.44亿元,支出合计1025.23亿元。
收支相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收支平衡。
2.市级。202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54.34亿元,与2024年持平。加上转移性收入预计218.12亿元,收入合计272.46亿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103.65亿元,剔除2024年增发国债和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因素后,同比增长5.6%。加上转移性支出预计168.81亿元,支出合计272.46亿元。
收支相抵,市级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1.全市。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汇总412.97亿元,下降1.1%。加上转移性收入预计267.12亿元,收入合计680.09亿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汇总拟安排433.78亿元,剔除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和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因素后,同比增长7.1%。加上转移性支出预计246.31亿元,支出合计680.09亿元。
收支相抵,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收支平衡。
2.市级。202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44.93亿元,增长30.4%。主要是土地出让收入预计增加。加上转移性收入预计23.29亿元,收入合计68.22亿元。
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63.99亿元,剔除2024年超长期特别国债和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因素后,同比增长54.0%,主要是来源于土地出让收入的支出相应增加。加上转移性支出预计4.23亿元,支出合计68.22亿元。
收支相抵,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1.全市。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汇总6.40亿元,同比增长8.6%。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汇总拟安排6.40亿元,同比增长8.6%。收支相抵,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计收支平衡。
2.市级。202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1.95亿元,同比增长7.1%。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拟安排1.95亿元,同比增长7.1%。收支相抵,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计收支平衡。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1.全市。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汇总301.89亿元,增长4.8%。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汇总拟安排294.03亿元,增长11.6%。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本年预期结余7.86亿元。
2.市级。2025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227.21亿元,增长5.3%。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221.69亿元,增长13.7%。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本年预期结余5.52亿元。
三、2025年财政工作重点
(一)聚焦收支平衡,着力稳住基本盘。一是科学有序抓收入。加强经济税源跟踪分析,挖掘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税源,推动财政收入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二是有保有压优结构。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从紧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加大对基本民生和科技、教育、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的经费保障。三是争足用好强保障。密切关注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进展动向,积极主动做好承接准备工作,建立健全专项债、国债项目储备运行机制。
(二)聚焦改革创新,着力巩固新优势。一是深化全省试点成果。构建全市“1+N+X”的梯度REITs项目库,探索“基金+REITs”创新投融资模式,推动资产盘活全省试点工作再上新台阶。二是释放绿色发展动能。拓展绿色建材应用项目领域,推动一批高速公路、快速路、轨道交通、水利设施等交通、市政项目纳入试点范畴。三是稳妥完善市区体制。按照“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思路,在保持现有市区两级财力格局总体稳定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新一轮市区财政管理体制。
(三)聚焦风险防范,着力筑牢安全网。一是深化“三债统管”。深入落实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稳妥推进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合理控制国有企业债务增速。二是强化财会监督。探索财会监督与巡察监督、纪检监察监督、审计监督、会计行业监督协同新路径。三是防范运行风险。坚持“三保”优先原则,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加强社保基金预算管理,推动社保基金长周期平衡。
2025年,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严格执行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议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齐心协力、开拓进取,为谱写新时代胆剑篇、勇闯现代化新路子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