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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5年1月21日在绍兴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信息来源:绍兴市人民检察院 日期:2025-02-08 11:37 浏览次数: 字号:[ ]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4年工作回顾


2024年,在市委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考察绍兴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立足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宪法定位,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聚焦中心大局,担当作为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健全融入对接中心工作机制,以高质效检察履职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扛牢惩治犯罪、保障善治、维护稳定的检察职责。全年依法批准逮捕各类犯罪2143件2904人、提起公诉5493件8278人。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起诉14件70人,坚决做到“不凑不漏”。严惩杀人、抢劫、重伤害等严重暴力犯罪,起诉161件195人。从严打击各类毒品犯罪,起诉31件61人,突出打击“邮票”“迷奸水”等迷惑性强、危害性大的新型毒品犯罪。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规范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超过85%的犯罪嫌疑人在检察环节认罪认罚,一审服判率98.5%,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着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坚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守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执法司法防线。聚焦金融风险,严厉打击以“金融创新”等名义“圈钱”的涉众型经济犯罪,起诉27件53人,协同公安、法院追赃挽损3.2亿余元。“零容忍”严惩各类证券犯罪,依法办理操纵市场、内幕交易等犯罪4件7人。市检察院与金融监管部门建立执法司法联动机制,共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聚焦网络风险,突出惩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涉网犯罪,起诉590件1351人。办理缅北电诈案件148件272人,工作成效居全省前列。聚焦公共安全风险,扎实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等专项治理行动,起诉安全生产犯罪4件10人,涉枪爆、危化品犯罪14件17人。聚焦高层、老旧、群租小区“飞线充电”、消防设施损坏等问题,部署消防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协同行政机关整治问题点位4500余处。

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扎实推进“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出台涉企检察服务增值化改革实施意见,完善涉企案件全流程办理机制,办案时长同比下降30%。坚持对各类市场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保护,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起诉85件179人,协同公安为企业挽回损失1.6亿余元。加强“四大检察”一体履职,办理涉企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案件292件,打好护企“组合拳”。着力监督纠正利用行政、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违法“查扣冻”等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监督清理涉企“挂案”8件。

依法履行反腐败检察职责。加强与监委、法院等协作配合,主动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依法起诉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69件70人。坚持行贿与受贿同查、贪腐与洗钱并惩,积极参与金融、国企等重点领域腐败治理,强化协同履职,形成反腐合力。深化检察侦查工作,查处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6件7人,促进司法廉洁,维护司法公信。深化清廉民企法治护航专项行动,起诉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商业贿赂等贪腐犯罪128人,同比上升23%,工作成效获最高检充分肯定。

、聚焦司法为民,积极履职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出台十项检察举措,持续做实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严厉打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等犯罪,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47件87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4件,有力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屏障。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87件140人,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5件,诉请法院判令违法者支付惩罚性赔偿金730余万元,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诸暨检察院办理全国首例以糖尿病药品冒充“减肥药”非法牟利案,涉案金额400余万元,央视《今日说法》予以宣传报道。针对电梯不规范维保等问题部署专项监督,督促行政机关约谈查处65家维保单位,消除900余台电梯安全隐患,避免电梯“带病运行”,推动我市制定全国首部电梯安全信息化规定。

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防线。着力打造“浙里花开·朝花”市域未检品牌,联合教育、民政、关工委等部门开展“护蕊”“晨露”等系列活动。从严打击性侵、暴力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犯罪,依法起诉110件136人。推动“检警医妇”一站式办案场所建设全覆盖,努力减少对未成年被害人二次伤害。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对犯罪情节轻微并有悔罪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91人,依法适用附条件不起诉75人;对犯罪情节恶劣、主观恶性较深的未成年人坚决惩处,起诉179人,做到宽容但不纵容。诸暨检察院承接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全省试点任务,工作成效获《法治日报》头版报道。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120余场,连续三年受邀录制《守护明天》等央视法治节目。

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加强妇女权益司法保护,起诉家暴等侵犯妇女权益犯罪82件85人。加大力度为残疾人、老年人等弱势群体依法维权“撑腰”,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67件。积极参与欠薪治理,为申请检察监督支持的103名务工人员依法讨回工资。严厉打击养老诈骗犯罪,起诉19件57人。新昌检察院依法从快从重办理以赵某某为首的诱骗13万名中老年人线上投资,涉案金额达7000余万元的团伙犯罪,摧毁揭露养老诈骗新“套路”。

深化“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深度参与“三源共治”,严格落实首次信访院领导包案制度,群众信访做到“件件有回复”。认真开展重复信访“清仓”行动,实质性化解35件信访积案,重复信访同比下降28%。深化“枫桥式检察室”建设,切实履行“案件办理、矛盾化解、服务群众”三项基本职能,相关经验做法在全省推进会上作交流。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结合检察办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56份,持续跟进落实,促成被建议单位形成长效机制29项。两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获评全省十佳。诸暨检察院创设的“枫源检治”工作法,获评全国基层检察院建设特色品牌。

三、聚焦深化改革,守正创新释放检察改革高水平动能

紧扣市委全面深化改革路线图,强化改革自觉,抓实服务全面深化改革和检察自身改革,打造更多具有绍兴检察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

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加大对黄酒、纺织等地理标志产业,生物医药、低空经济等新兴产业司法保护力度。起诉侵犯商标权、商业秘密等犯罪35件108人,同比上升45%。对决定不起诉的12个案件,移送主管部门建议作出行政处罚。针对被侵权企业自我维权周期长、成本高、胜诉权益兑现难等现实问题,主动促成诉前调解21件52人,帮助企业以最低成本、最快速度挽回损失。开展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营造支持创新、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某文化传媒公司虚构网络电影著作权恶意诉讼索赔,柯桥检察院履职发现后推动全省纠正26件生效民事判决,监督追究4人刑事责任。柯桥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连续两年获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积极融入数字法治改革。部署开展“数字检察提质年”活动。社区矫正监督智能辅助审查和检察领域人工智能两个模型列入全国政法系统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提质增效试点,刑事立案监督和刑事审判监督两项工作列入全国检察改革试点。深入落实全省部署的“另案处理”、违规使用抗菌药物等数字专项监督,监督成案110件,数量居全省首位。率先探索电梯安全、人防工程易地建设等数字专项监督,获全省推广应用。上虞检察院深化建筑领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数字类案监督,监督成案157件,工作成效在全省典型案例讲述会上作展示。全省数字检察创新应用竞赛中,绍兴获评一等奖1项、三等奖2项,数量居全省前列。

聚力守护美丽绍兴文化根脉。牢记“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职责使命,着力打造“稽山鉴水·公益检察”品牌。以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为主线,办理涉历史建筑、名人故居、古村落等公益诉讼案件29件,以法治力量推动古城保护和活化利用。嵊州检察院依法推动修缮越剧名人故居、古戏台等文物古迹,为市人大越剧保护立法提供实践样本。积极融入浙东运河绍兴段利用保护建设,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7件,督促清理沿岸固废、拆除涉水违建、保护沿岸古树,助力绘就“河城共生”新图景。

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最高检“三个管理”要求,坚持管案与管人相结合,对案的评价与对人的管理同发力,严格规范检察权公正行使。加强案件内部审核把关,两级检察院召开检委会75次、审议案件议题257个,报告重大敏感案件69件。院领导带头办案1078件,刑事案件办理时长同比减少33.6天。完善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机制,评查案件3354件,发现并整改瑕疵问题45项。扎实推进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着力纠治逮捕强制措施适用不准确、检察建议发出后跟踪监督不及时等15项履职风险,不服检察机关处理决定的申诉同比下降30%。

四、聚焦主责主业,深化监督全面做实高质效办案

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实现监督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巩固提升做优刑事检察。健全以证据为中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等情形监督,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2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依法追加逮捕、追加起诉。市检察院完成全国数字赋能立案监督阶段性试点任务。提升刑事审判监督的精准度,提出抗诉13件,已获改判10件。加强刑事执行监督,组织开展看守所、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做实刑罚执行同步监督,依法监督纠正8件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案件。

提质增效做强民事检察。聚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断拓宽监督的广度和深度。受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581件,对民事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62件,已获改判44件,对民事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276件,全部获采纳。持续开展虚假诉讼监督,监督纠正98件。深化当事人实体权益保护,将终结本次执行作为执行监督重点,办理案件180件,督促法院执行到位950余万元。上虞检察院开展涉残疾人终本执行案件专项监督,推动已进入终本程序的问题案件及时恢复执行,帮助10余名生活困难的残疾人拿回执行款,成效获最高检充分肯定。

强化履职做实行政检察。凝聚公正司法、依法行政整体合力,助推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5件,提请抗诉、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对行政审判和执行活动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35件,采纳率100%。规范有序推进行政违法行为监督,积极参与“过罚相当”机制建设,加强对小过重罚、同案不同罚等问题监督,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行为提出36件检察建议督促整改。个别执法人员将只出示“电子驾照”、未携带驾驶证作为违法行为予以处罚,柯桥检察院履职发现后依法监督纠正,促进精准执法。深化行刑反向衔接,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移送主管机关处理1471人,消除“不刑不罚”追责盲区。

精准规范做好公益诉讼检察。深化与市政协共建的“公益越监督”协同监督机制,与6个民主党派签订合作备忘录,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和检察建议“双转化”案件19件,努力绘好公益保护“同心圆”。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55件,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126件,回复整改率98.4%。对于诉前解决不了问题、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3件,以诉的确认维护监督刚性。针对瓶装燃气、新型燃料行业储存、销售、使用环节存在安全隐患问题,市检察院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引导市场主体规范经营。

五、聚焦自身建设,强基固本锻造绍兴检察高素质队伍

强化“六干”导向,始终把人才队伍建设摆在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突出位置,激发内生动力。

坚定不移筑牢政治忠诚。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市委政法委请示报告42次。持续推动党建与检察业务深度融合,市检察院“党建强三力·小案护民生”、柯桥检察院“鉴知者”等两项工作事例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一院一品”建设优秀成果。

加快高素质专业化检察队伍建设。落实人才强检战略,深化“检察官教检察官”,用好“枫桥经验”检察实践、梁柏台红色检察、绍兴数字检察“三大特色教育基地”,组织控辩大赛、业务沙龙、案例教学、岗位练兵等特色活动,4名干警获评全国、全省检察业务竞赛标兵、能手,17篇理论调研文章获省级以上奖项。升级重组行政检察、知识产权检察、数字检察办公室,加快专业型、专家型人才培养,41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专业人才库。

纵深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扎实抓好党纪学习教育,以严明党纪推进高质效检察履职。始终坚持严的基调,全力支持配合市委巡察工作,努力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建立派驻监督与检察内部监督的贯通协同机制,切实扎牢制度篱笆。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264件,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自觉主动接受各界监督。牢固树立监督就是关心、就是支持理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配合做好检察官履职评议,向市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服务民营经济、生态文明建设检察工作情况,向市政协、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检察工作,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34件。自觉强化与公安、法院履职配合制约,切实保障法律监督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加强人民监督员工作,规范检察听证工作,及时举办新闻发布会,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各位代表,2024年是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的再出发之年。这一年,我们坚持在了解大局中找准检察定位、在融入大局中发挥检察职能、在服务大局中推动检察工作。法律监督质效和检察履职能力持续提升,刑事审判监督、公益诉讼检察等9项工作在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22个案件入选全国、全省典型案例,49个集体和个人获省级以上荣誉,工作成效获《人民日报》、新华社等国家级媒体宣传报道60余次。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迈上新台阶,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也是市委和省检察院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市监委和政法各单位配合与制约,各民主党派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2025年工作安排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绍兴产城人文融合发展的启程之年。全市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和考察绍兴重要指示精神,自觉对标市委和省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我市加快建设产城人文融合发展的共富示范市、坚定不移奋力谱写新时代胆剑篇贡献更大检察力量。

一是坚持政治统领,让检察履职更富效能。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敢作善为抓落实”,切实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深化“循迹溯源学思想促践行”,严格落实“第一议题”、请示报告等制度,将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针对巡察反馈问题,逐项对照检查、限期整改落实,构建长效机制,切实将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检察工作成效。

二是坚持深度融入,让服务大局更具实效。坚持宽严相济、惩防并举、以案促治,依法全面充分履行追诉犯罪检察职责,持续推进“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全力推动更高水平平安绍兴建设。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积极参与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着力加强趋利性执法司法等问题的法律监督,深化“企业家法治会客厅”建设,优化涉企检察增值化服务,助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围绕社会保障、食药安全、网络治理等群众关切,劳动者、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强化检察履职,回应民生所盼。

三是坚持强化监督,让公平正义更可感知。深化一体履职、综合履职,推动完善执法司法相互配合制约机制,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环节的法律监督,着力以“三个善于”引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及。抓实抓好法治领域改革,高质量完成全国、全省法治改革试点任务。深化数字检察建设,牵头构建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矫治体系,推动健全行刑衔接机制。持续深化“稽山鉴水·公益检察”“浙里花开·朝花”检察工作品牌,积极培育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品牌,有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四是坚持强基固本,让自身建设更加过硬。全面落实人才强检、文化润检,融通党建业务、贯通选育管用,一体提升检察干警政治素质、业务素能和职业道德素养。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加强“三个管理”,强化流程监控、质量评查、质效分析,及时发现和纠偏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有效促进高质效办案。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党治检,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严格执行“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加强内部制约监督,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确保检察权公正规范高效廉洁行使。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努力为加快建设产城人文融合发展的共富示范市、坚定不移奋力谱写新时代胆剑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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