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党委书记、局长负责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平安建设、改革发展、政策研究、财务管理工作。分管执法监督处(市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改革发展处、财务处。联系市林木种苗管理站(执法)。
陆高峰,男,汉族,1978年9月出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