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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发布日期:2025-03-25 10:1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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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项名称

主要内容

承办处室(单位)

完成时间

实施计划

1

《关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助力缩小“三大差距”夯实共富示范市基础的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助力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意见》文件精神,起草《关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助力缩小“三大差距”夯实共富示范市基础的实施方案》,巩固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农村经营与改革处

2025年8月

2025年1月-2月开展调研并完成初稿;

2025年2月-3月征集相关部门意见;

2025年4月-5月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并完善方案;

2025年6月-7月完成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

2025年8月,提交集体审议,正式印发实施。

2

《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高质量综合利用的若干政策》

为切实提高农作物秸秆利用效率,加强秸秆露天禁烧源头管控,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实施财政支持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若干政策的通知》和《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绍兴实际,编制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高质量综合利用的若干政策》,健全收储运体系,培育壮大秸秆利用主体,扎实推进秸秆科学还田,加快科技创新,强化典型示范引领,规范补助政策,引领秸秆综合利用提质增效。

绍兴市粮油作物技术推广中心

2025年5月

2024年12月-2025年1月初形成草稿;

2025年1月中下旬,赴各区、县(市)开展专题调研;

2025年2月召开座谈会,听取相关部门及各区、县(市)意见;

2025年2月-3月,书面向各区、县(市)征求意见。

2025年3月-4月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完成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

2025年5月,提交集体审议,正式印发实施。


信息来源:市农业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