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绍兴市水利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公布,请承办处室(单位)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绍兴市水利局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法律政策依据 | 程序要求 | 组织承办处室(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实施计划 |
1 | 完成《曹娥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暂定名) | 1.《关于进一步完善水利规划体系 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保障我国水安全的意见》(水规计〔2024〕324号); 2.《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重点流域(区域)综合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浙水计〔2025〕3号) |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 | 局规划计划处 | 2025年12月底前 | 2-3月,启动《曹娥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招标准备工作; 4-5月,开展《曹娥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编制工作; 6月,完成《曹娥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初稿; 7月,征求公众意见; 8月-9月,省水利厅出具行业审查意见,完成合法性审查,提交局党组讨论。 10月-12月,修改完善、完成《曹娥江流域综合规划修编》(暂定名)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