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承办处室 (单位) | 计划完成时间 | 主要法律政策依据 | 实施计划 |
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 劳动关系和农民工工作处 | 2025年 第四季度 | 1.《最低工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1号); 2.《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执行〈最低工资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浙劳社劳薪〔2004〕40号)。 | 1.根据省政府今年公布的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结合我市历史和实际情况,经局领导班子集体审议,选择合适的档次标准; 2.第四季度左右,完成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报请市政府执行发文程序,市政府正式印发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