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主要内容 | 承办单位 (部门) | 完成时间 | 实施计划 |
1 | 出台《绍兴市关于高水平建设“航运浙江”的实施意见》 | 为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高水平建设“航运浙江”的意见》,充分发挥我市内河航运特色优势,决定对我市水运基础设施、运输装备迭代、绿色航运廊道、港产城文融合、水上交旅融合等方面进行系统谋划,高质量推进我市内河水运发展,优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有效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 | 局港航处 | 2025年12月 | 2025年12月前完成意见征求、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并发布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