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农〔2024〕2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对绍兴市本级2025年度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储备库补充公示(详见附件)。
为保证工作质量,增加透明度,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项目库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4月1日至4月5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市水利局反映有关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地址:绍兴市洋江西路589号市行政中心9号楼。
联系人:刘彬;联系电话:0575-85733797。
附件:关于绍兴市本级2025年省水利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储备库的补充公示.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