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14T/2025-2586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 | 公开日期: | 2025-04-30 |
主题分类: | 城市规划 | 发文字号: | 绍政办发〔2025〕11号 |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2025年绍兴市清洁城市“410行动”攻坚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28日
2025年绍兴市清洁城市“410行动”
攻坚年实施方案
为持续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快打造普遍公认的清洁城市,全面助力产城人文融合发展的共富示范市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5年底,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标准体系、支持政策进一步健全,一批标志性成果形成,清洁城市目标基本实现。
二、重点举措
(一)开展基础设施攻坚行动,实现城市功能优化
1.深入实施城市更新。加快综合管廊建设。结合城中村改造等,完成拆改260万平方米以上。新建改造老旧燃气管道6.99公里、燃气场站2座,基本实现城镇燃气“环状布局、多源供气、互联互通”格局。加快杭州湾南翼平原排涝及配套工程建设。完成公共供水管网漏损治理试点。(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综合执法局;以下均需各区、县〔市〕政府和滨海新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着力推进景观提升。深化城市主干道综合治理,完成已通车高架快速路绿化提档升级。全面完成既有桥下空间利用改造,规划和新建快速路项目实现道路和桥下空间同步设计、建设,实现主城区大型桥梁桥下空间硬化、绿化或综合利用全覆盖。推进滨河绿地、道路绿地建设,全年新建绿道不少于10公里。因地制宜开展夜景景观建设和路灯提档升级,全年建设不少于6处。(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
3.持续优化设施供给。强化公共停车资源专项治理,不断挖潜增建停车设施,全年新增停车位不少于5000个,其中公共停车位不少于900个;推动更多机关事业单位车位开放共享。完善市域绿地系统规划和全域公园体系,改造口袋公园9个、新建公园5个;推广公园绿地开放共享试点经验并编制管理规范,新增开放共享公园绿地20公顷以上,扩大公共绿地“10分钟服务圈”。(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
(二)开展环境质量攻坚行动,打造宜居美丽城市
4.大气污染系统防治。严格落实油烟净化设施清洗排放技术标准,推广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系统,推行餐饮行业油烟二次净化和烧烤摊相对集中经营。加强露天禁烧上门入户宣传、全天候巡查。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八个100%”管控措施。优化道路保洁作业模式,严查车辆抛洒滴漏、带泥运行等行为。加快城管领域新能源作业车辆、设施设备更新,完成4座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超低排放改造。(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综合执法局)
5.水生态全域提质。加快幸福河湖建设,以县域为单元,一体化推进高品质水美乡村、城乡亲水节点、农村水系整治。落实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责任,加强市级以上河道、乡镇(街道)交接断面水质动态巡检,推进城镇“污水零直排区”提质增效,巩固提升河湖断面水质。持续开展城镇污水管网提升改造行动,新建改造40公里,完成海东污水处理厂清洁排放技术改造,力争市区城市污水收集率达90%以上,处理率达98%以上。全力攻坚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做好农污治理“强基增效双提标”收官和城中村农污纳厂治理,新开工建设改造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10个,农污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标率达95%以上、城中村生活污水纳厂治理率达80%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执法局)
6.垃圾处置高效治理。压实物业企业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年底前实现住宅小区、商业街区“定时定点”垃圾投放收集全覆盖。加快柯桥、嵊州2个易腐垃圾处置设施建设,提升易腐垃圾处理能力,全市易腐垃圾清运量占比28%以上。完成嵊州六夹岙垃圾填埋场综合治理工程。促进生活垃圾收运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全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70%以上,分类处理率达88%以上。健全完善大件、园林、装修垃圾收运处置体系,配齐配足大件装修垃圾集置点,推进应收尽收并纳入资源化处置中心处置。加强建筑垃圾全过程监管和污染防治,年底前建立健全以市域产消平衡为主的建筑垃圾治理体系,实现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运行闭环管理全覆盖;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不低于90%。(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综合执法局)
7.市容顽疾重点破题。强化拆后收储与出让地块管理,做好综合利用和城乡环境美化工作。严控农贸市场周边流动摊设置,鼓励支持农贸市场内设农产品自产自销专用摊位,“定时定点定范围”开辟便民服务疏导点。强化空中管线治理,推广“多杆合一”“多箱合一”技术,推进古城内管线入地改造,基本消除“空中蜘蛛网”。优化“僵尸车”处置机制,及时清理公共区域内的“僵尸”车辆。建立城市家具定期清洁与维护管理长效机制,分类实施拆除、清理、修补等举措。(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执法局、绍兴供电公司、市公用事业集团)
8.山林游步道环境提升。集中整治一批热度高、流量大的山林、田园、公园步道和古道、绿道等游步道,达到环境整洁、设施完备、景观优美标准。对核心景区、热门乡村游景点、网红打卡点等区域的游步道,每日落实专人进行保洁、管养;夜间流量较为集中的步道,保持照明设施完备。(责任单位:市民宗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旅游局、市体育局、市综合执法局)
(三)开展安全运行攻坚行动,夯实韧性城市本底
9.完善基础设施“一本账”。全面普查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管线、公厕、垃圾中转站和处置终端、燃气经营站点等市政基础设施,并建立底数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依托城市运管服平台搭建基础设施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基础设施信息可视化展示、动态更新和高效查询分析、问题自动发现预警及闭环处置。(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综合执法局、绍兴供电公司、市公用事业集团)
10.织密隐患治理“一张网”。依托“浙里城市生命线”集成应用,加快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监测网络,常态开展城市体检,动态排查水、电、气、网等领域风险隐患,形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巩固提升”的工作闭环。建立桥梁分级、分类、动态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道路坑洞及桥头跳车问题摸排整治并实现动态清零,特大型桥梁和特殊结构桥梁一律实行在线监测。落实深基坑开挖影响监测和审批联动机制,全面完成道路塌陷隐患排查评估。实行易涝点、低洼地、下穿式立交等风险点在线监测。严格落实燃气行业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加强入户安检闭环管理,推进落实瓶装燃气全流程监管。持续扩大智能燃气表应用,提高覆盖率至70%以上。完成列入省级重大问题清单的3座燃气场站整改。(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综合执法局)
11.建强应急处突“一条链”。压实城市运行安全各领域主体责任,完善极端灾害天气、重大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城市运行安全快速反应机制。优化整合应急资源,加强物资储备和队伍演练,构建完整、高效、有序的应急处突体系,全面提升应急处突能力。(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综合执法局)
(四)开展重大改革攻坚行动,激发城市管理动能
12.推动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城管体制调整,出台城市管理职能清单,进一步明晰部门权限职责。优化完善城市管理统筹协调机制,构建规划建设管理衔接机制,协调解决城市管理中的重大事项。(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
13.深化城市管理数字化改革。依托“城市大脑”运行日志,对归集的海量数据进行监测、分析和预测。深化“清洁城市”赋能场景,全市新增“云上坦途”智能设备不少于100套,实现管理、执法、服务“一屏掌控、一图展示、一体联动、一网统管”。(责任单位:市综合执法局、市数据局)
14.落实城市管理“一城一主体”运维改革。采用市场化方式实现专业运维,全面推进市政污水管网一主体运维,着力改善城镇污水设施多头管理现状。同时,推进照明亮化“一把闸刀”、园林绿化“一把剪刀”、环境卫生“一把扫帚”改革。(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综合执法局)
15.实施市政道路“综合挖一次”改革。对道路及附属设施、配建管线等项目实施“一揽子计划”,落实道路开挖项目审批、资金拨付、组织施工的一条龙实施和一体化监管,遏制马路“拉链”现象。(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公用事业集团)
16.完成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改革。推广应用联合报装“一个系统”,线上线下设立“一个窗口”,打造联合服务“一个团队”,实现水电气网报装“一站式”咨询和“一窗综办”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数据局、市政务服务办、绍兴供电公司)
三、工作保障
健全城市管理经费保障,调整优化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环卫保洁分级养护经费标准,并逐步达到省定标准。迭代升级现有城市管理和养护设备、装备,推广应用新设备、新技术。加强城市管理队伍作风、能力和规范化建设,积极培养“一专多能”的高素质城管干部队伍、高素养劳动者队伍。加快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地方立法。完善公众参与、民意收集机制,推动城管进社区、进企业、进工地等。(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