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508J/2025-25893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组织人事处 | 成文日期: | 2025-05-19 |
主题分类: | 公安 | 发文字号: |
越城区分局,驻局纪检监察组、市局各部门:
根据《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沈元忠等14名同志晋升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警务技术)职级的批复》(绍市组批〔2024〕68号),沈元忠、陈国荣等2名同志晋升执法勤务一级高级警长职级,毛军、厉世洪、张华、俞国英、姚铭华、钱绍春、喻雷闯、潘云山、戴达康等9名同志晋升执法勤务二级高级警长职级,徐伟民同志晋升执法勤务三级高级警长职级,张勇根、周贤人等2名同志晋升警务技术二级主任职级。
任职时间从6月19日批复之日起算。
中共绍兴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