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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试鸣防灾警报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5-07 14:52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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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防空防灾警报试鸣制度》规定要求,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于51210001014进行防灾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试鸣范围

绍兴市越城、柯桥、上虞区,以及诸暨、嵊州、新昌城区,滨海新区。

二、试鸣信号

(一)防灾警报10001003,试鸣信号为鸣响60秒、停30秒,反复2为一个周期时间3分钟

(二)防灾解除警报10101014,试鸣信号为连续鸣响长声,时间4分钟。

三、媒体播报

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新闻综合频道、新闻综合频率(FM93.6)、应急广播系统同步试鸣警报信号。

请广大市民相互告知,熟悉警报信号,闻声勿惊,注意辨别,保持正常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秩序。

特此通告 

 

 

绍兴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557


信息来源:综合处(政策法规处、内部审计处、机关党总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