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81Q/2025-25947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5-05-23 |
主办单位: |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蔡家苗代表:
您在绍兴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升汤浦水库水源地乡镇养老保险保障力度的建议》(第122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汤浦水库是市本级唯一一个省级公益林区,是经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绍兴舜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其中公益林补偿面积48002.4亩。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完善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的通知》(浙财预〔2023〕33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林业局关于印发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资环〔2022〕74号)等文件精神,近两年,我市每年拨付给汤浦水库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00余万元,用于平衡林农或经营者因保护生态而丧失的经济收益,保障其基本权益,同时也有助于提高水源地相关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增加林农收入。
一、关于加强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力度
根据《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0〕6号),我市已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和缴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结合国家和省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情况,适时提出我市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方案,2024年7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310元调整为330元。此外,我市根据经济发展、个人缴费标准提高和财力状况,按照“缴费档次越高、补贴越多”的原则,合理调整缴费补贴水平,2025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标准分别为:缴费档次200元(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低保边缘户等困难群体参保)的,由区、县(市)财政全额代缴,缴费档次500元的财政补贴80元,缴费档次1000元的财政补贴250元,缴费档次2000元的财政补贴500元,缴费档次3000元、5000元、7000元的财政补贴600元。
二、关于完善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制度
发挥补偿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改善饮用水源水质,有效保障保护区人民生产生活,我市已于2024年2月印发《绍兴市汤浦水库和平水江水库生态补偿工作实施方案》(绍政办发〔2024〕6号),明确以王坛、稽东、平水等乡镇为主的汤浦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资金补偿办法。补偿资金为8350万元/年,通过水资源费筹集、受益地区财政缴纳等渠道筹措,补偿对象涉及柯桥区、嵊州市、上虞区部分村镇。补偿资金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治理、社会公益项目和群众民生保障。其中群众民生保障包括普惠性教育卫生、养老保险、慈善救助等民生支出,且不低于该乡镇获得年总补偿资金的20%。市级层面考虑水源保护重要性,出台补偿政策,以地区间财政资金再分配努力保障水源区百姓基本生活需求。
三、关于增加群众就业具体举措
对于水源地保护区因大量企业关停搬迁,大部分本地百姓只能以务农、打零工谋生,社会保障享受程度整体偏低的问题。人社部门采取以下帮扶措施:一是就地就近转岗。遵循“工种相近、属地相邻”原则,联系有招工需求的相关企业,为职工安排转岗。无法就近就地转岗的职工,统一联系区内规模以上企业,组织招聘接收。在王坛镇建设“舜源阿姨”零工驿站,常年开展技能培训和就地就近岗位推荐。二是专场招聘推介。组织平水镇等就近企业公益招聘系列活动,深入停产整治企业较多的镇街开展专场招聘会推介就业工作岗位,让更多失业人员及时找到新工作。三是开展技能培训。重点开展以香榧、日铸茶等产业经营主体为目标的高素质农民培训和以农村居民、失土农民、水库移民等为目标的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等,切实提高技能水平,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四是政策兜底保障。对于一时找不到工作的失业人员,及时为其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确保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
感谢您对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处室:社会保险处
联 系 人:吴荣明
联系电话:89118055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