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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98643214C/2025-259494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发布机构: 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公开日期: 2025-06-06
主办单位: 市市场监管局 (市知识产权局) 会办单位: 市公安局(治堵办) 市中级法院 市检察院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5-06-1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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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江平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14号建议《关于加强和落实全市网络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已收悉,现结合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的会办意见,答复如下:

近年来,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推动传统餐饮业向“互联网+餐饮”转型。网络订餐以其高效便捷的特点,为消费者提供了多样化的就餐选择,日益普及并逐渐成为大众餐饮消费习惯。然而,网络餐饮由于平台把关和管理不严,外卖商家以中小餐饮为主,食品安全意识薄弱,食品安全问题屡被曝光,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我局高度重视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强化源头管控、监督检查、行政约谈、监督执法、曝光震慑等手段,进一步压实第三方外卖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网络订餐经营行为,有力推动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一是强化平台责任。建立《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责任清单》,明确平台责任和要求。约谈美团、饿了么、京东等网络订餐平台浙江地区负责人,督促落实平台主体责任,加强外卖商家入网审查,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杜绝无证经营者入网。对于证照不全、注册与经营地址不符、经营资质已失效的外卖商户,及时作下线处理。2024年以来,全市更正、补传、完善公示资料76家,注销和下线外卖餐饮单位777家。

二是强化执法检查。以外卖餐饮,特别是无堂食外卖为重点,加强日常检查,开展治理整顿,依法查处环境卫生脏乱差、餐具不消毒、阳光厨房不安装、三防设施不到位等问题,编发典型案例,曝光违法行为,强化执法震慑。今年以来,全市共摸排无堂食外卖748家,检查外卖餐饮单位4387家,责令改正191家,立案查处180家,罚没款59600元,推送平台作下线处理75家,编发红黑榜9期、典型案例2期。

三是强化部门联动。2024年,公安部门通过电商调取“日落黄”着色剂相关网购数据,利用模型产出58条高价值线索,经公安、市场监管联合执法,共采取刑事强制措施2人,行政处罚15家,罚款28万余元。市检察院与市市场监管局等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监督长效机制,推动形成“行政监管+检察监督+社会参与”的立体化监管格局。越城区人民检察院助推开展“阳光驿站”行动;柯桥区人民检察院通过公益诉讼志愿者平台收集外卖食品安全线索120余条,推动整改问题34个,形成“全民参与、全民监督”的社会氛围;嵊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排查整治,共联合查处4起,制发责令改正通知书34份,关停违规商户26家。

四是畅通投诉渠道。畅通12315、12345、全国食品安全举报系统等平台投诉举报渠道,按照受理、登记、分流、交办和处理归档的程序,明确投诉举报处置各环节职责,严格要求在法定时限内及时处置投诉举报,积极办理餐饮外卖投诉举报线索,确保投诉举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答复。自2024年以来,全市共受理处置餐饮环节(含外卖餐饮)食品安全投诉举报521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36624.03元,立案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47件,罚没款9300元。

五是推动社会共治。组建外卖骑手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队伍,发挥外卖骑手“移动哨点”作用,目前我市已组建3支外卖骑手社会监督团,已通过外卖骑手食品安全监督团获得环境卫生差、未安装阳光厨房、未使用外卖封签等案件线索10余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消费者”等共同参与检查,开展“随机查餐厅”和“你点我查”等活动,建立多渠道、全方位的监督机制,推动社会力量参与食安共治。市人民法院利用好12368法律咨询服务热线、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通过发放法律宣传册、宣传栏等形式,积极向群众宣传相关法律知识,提升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的意识,营造依法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强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持续净化网络餐饮消费环境,着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衷心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处吴丹;

联系电话:0575-85338780。

 

 

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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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绍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