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81Q/2025-25949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5-06-03 |
主办单位: |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陈爱莲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通航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打通技能人才发展渠道的建议》已收悉,非常感谢您对通航领域技能人才发展的关注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对此专门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低空经济成为我市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新动能的重要赛道。为进一步抢抓低空经济高速发展战略机遇期,我局围绕低空经济(通航)领域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在“培育、评价、竞赛”等领域开展了相关工作。
一、夯实低空经济技能人才培育基础
凝聚政、校、企、协等多方力量,成立全市低空经济技能人才培养共同体。遴选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绍兴技师学院等5家单位开展低空经济(通航)领域相关职业培训,并纳入全市补贴性职业培训目录,学员最高可获得4000元培训补贴。将“无人机驾驶员”纳入全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对新取得“无人机驾驶员”技师、高级技师的企业在岗参保职工,分别给予每人每月300元、600元岗位补助,持续补助3年;对已经取得技师、高级技师的企业在岗参保职工,分别一次性给予3000元、6000元岗位补助。
二、完善低空经济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积极遴选社会评价组织开展低空经济(通航)领域职业技能评价,目前已有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社会评价组织,可提供无人机驾驶员、航拍无人机驾驶员和巡检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评价服务。鼓励符合资质条件的低空经济(通航)领域企业,在遵循国家职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企业自身实际,积极开展企业内部自主评价。联合公安部门试点低空经济技能人才“一试双证”,学员通过一次考试,可获得行业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目前已通过“一试双证”培养评价低空经济技能人才38人。
三、举办低空经济领域职业技能竞赛
联合总工会、团市委等相关部门,举办2024年全市“无人机驾驶员”职业技能竞赛,333名相关从业人员参赛,选拔高技能人才185名。我局组织选手参加第三届浙江技能大赛“无人机测绘操控”赛项,取得一金一银一铜的好成绩。将“无人机驾驶(航拍无人机驾驶员)”纳入2025年市级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给与承办这一赛项的单位10万元资金补助,同时对通过竞赛入选省技术能手和市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与1万元、3000元奖励。
下一步,围绕本议案的意见和建议,我局将继续加大力度培育低空经济技能人才,助力我市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完善政策体系。更新绍兴市紧缺职业(工种)目录,通过市场调研将更多亟需紧缺的低空经济(通航)领域职业纳入目录。落实人社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联合总工会、行业主管部门积极引导企业建立与技能等级和认定结果相匹配的薪酬体系,提高低空经济(通航)领域技能人才的工资水平和薪酬待遇。
(二)开展培训评价。继续培育遴选一批符合资质的职业培训机构、社会评价组织和自主评价企业,积极开展低空经济(通航)领域职业培训和技能评价。鼓励行业优质企业以“技能生态链链主企业”身份面向本行业开展职业技能评价工作。引导行业优质企业,在满足企业自主评价的基础上,成为社会评价组织,面向社会提供评价服务。
(三)深化产教融合。依托“全市低空经济技能人才培育共同体”,支持行业优质企业与相关职技院校合作,开展“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的企业新型学徒制。引导行业优质企业与省内外职技院校通过订单班、冠名班等方式联合培养行业技能人才,推动产业发展和技能人才培养深度融合。
(四)营造浓厚氛围。在技能大师工作室、工匠遴选等高技能人才荣誉表彰中向低空经济(通航)领域高技能人才倾斜。加大低空经济(通航)领域技能人才培养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支持技能人才培养与成长的良好氛围。
联系处室:市职业技能开发指导中心
联 系 人:钱赛斌
联系电话:0575-81503337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