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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33XB/2025-25945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公开日期: 2025-05-07
主办单位: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会办单位: 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妇联、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税务局、绍兴市人力社保局、绍兴市民政局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27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5-06-10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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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金圆、钱文忠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九届次会议上提出的第276号《关于助力三孩生育的建议》提案收悉,我们经过调研,结合财政局、市妇联等6单位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工作

(一)落实生育支持政策各区、县(市)均出台了本地生育支持政策,涵盖了生育补贴、住房教育等多个领域。人力社保等部门推进落实婚假、产假等各类假期政策。落实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生育医疗费用由医保定额补贴,调整为职工医保待遇结算。将人工授精等17个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按住院待遇支付。

保障女性职工权益“巾帼就业创业促进行动”,依托“家门口创就业”“巾帼共富工坊”数智端,架设企业与求职者沟通的桥梁,有效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就业指导,提高女性就业能力和竞争力保障女性平等就业权全面畅通就业女性维权渠道。科学制定孕期、哺乳期保障措施,优先落实代课教师储备及教学任务衔接。在开展每三年一轮的“县管校聘”工作时对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职工,可直接聘用,充分体现了孕育人文关怀。

强化妇幼健康服务出台普惠托育机构补助政策,对普惠性等级托育机构给予建设和运行经费补助,减轻托育机构和家长育儿经济负担。严格托育机构质量管理增强托育机构有序健康运行意识和能力。发挥幼儿园办托的资源、区位等优势,发展托幼一体服务。加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市妇幼保健院建成投用。

营造婚育友好环境。推进婚俗改革省级试点,发布《新时代婚育新风倡议书》。持续擦亮“工会佳缘”“越青恋”“越地女儿·家缘”等婚育指导服务品牌,为青年婚恋交友搭建平台举办“越好家”家文化主题活动,推动优良家风进千家万户,营造适龄婚育、优生优育良好氛围。

二、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你们提案中的工作建议,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政策落实的监督力度,探索建立兼顾女性就业的合理假期成本共担机制,推动生育保险、补贴、休假等相关措施落实落细。就你们建议的享受对象扩面、个税及学费减免等建议,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

二是深化托育体系建设。加强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发展托幼一体服务,优化托育服务精准共给。构建医育结合托育指导体系,开展儿童早期发展及儿童保健服务。加强托育机构规范管理,提高托育服务质量,满足群众入托需求

三是健全师资调配机制。建立健全师资配置需求预测和动态调整机制,深化落实中小学教职工“市管县用”和“共享教师”县域流转机制,督促各地各校因地制宜加强跨学段资源动态调整和余缺调配,加强对教师关心关爱,营造尊师重教良好氛围。

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欢迎你们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张松茂

联系电话:85165986         真:85080555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57


信息来源:绍兴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