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81Q/2025-25948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社保局 | 公开日期: | 2025-05-28 |
主办单位: |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张斯鸿委员:
您在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创新激励机制推进文博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就您的提案答复如下:
一、关于“优化岗位结构”的建议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2009〕138号),我市从2010年开始对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人员从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以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为主要依据,考虑单位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人员结构特点以及事业发展需要等因素,综合确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总量和总量结构比例。其中高级岗位比例由省里统一规定,中、初级岗位由设区市规定。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文化厅 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加强文化和广播影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动态调控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11号)规定,县级文物博物单位按正高≤5%,副高≤16%的标准进行岗位结构比例控制。2019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20号)出台后,我省没有针对该《指导意见》作出相应调整。因此,目前新昌县博物馆的高级岗比例一直按照浙人社发〔2018〕11号文件要求设置,正高为5%,副高为16%。您提出的“优化岗位结构”建议,我们将向省人力社保厅积极反映,但相关文件的出台需要省级有关部门听取意见后科学决策。
二、关于“创新岗位晋升机制”的建议
为激发事业单位活力,2022年7月,我局出台了《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2〕38号),明确“在编在职人员入选省级领军人才的可突破单位最高等级限制高聘一级专技岗位,由人力社保部门统筹岗位予以聘任”。另外,2019年,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绍兴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绍市人社发〔2019〕29号),明确特设岗位是经批准在事业单位设置的非常设工作岗位,主要用于根据事业发展聘用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不受常设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一般在人事管理制度完善,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用人机制健全,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中设置,主要设置在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对于您提到的新昌县博物馆,可根据《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通知》《绍兴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要求进行人员聘岗和特设岗位申请、核准和聘任,以满足基层文博工作者的岗位需求。市文广旅游局也将积极向省文物局建议,推动完善文博人才职称评价体系,突出业绩贡献导向。
三、关于“打通编外至编内的晋升通道”的建议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要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2023年10月,中共绍兴市委组织部、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绍兴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工作人员交流调动的补充通知》(绍市人社发〔2023〕55号),明确市本级事业单位可以通过直接面试方式公开招聘下列高层次人才:(一)符合《绍兴市高层次人才目录》D类及以上人才;(二)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才;(三)具有博士学历学位的人才;(四)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确定的相关人才。教育(含高校、党校)、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系统专业技术高层次人才招聘可根据岗位特点确定面试方式方法。对于您提出的“让成绩特别出色、表现特别优异的编外人员直升为文博单位编内人员”建议,文博事业单位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绍兴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工作人员交流调动的补充通知》相关要求,开展公开招聘。
感谢您对我市人力社保工作的关心、支持,请多提宝贵意见。
联系处室: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处
联 系 人:丁建云
联系电话:0575-89118028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