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84D/2025-259530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水利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水利局 | 公开日期: | 2025-05-30 |
主办单位: | 绍兴市水利局 |
郑华明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第98号《关于要求提高市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补偿金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建议中指出的存在问题都十分客观具体,提出的工作建议也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建设性,我们将在工作中积极采纳。结合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等部门会办情况,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保护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深入调查研究,制定政策文件,加大要素支持,助力保护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基本情况
汤浦水库是绍兴市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主要饮用水源,全年供水量约3亿立方米。保护区范围涉及4镇2村,约10.1万人(柯桥区稽东镇、王坛镇、平水镇〔8个村〕、嵊州市谷来镇,上虞区汤浦镇达郭村、汤浦村)。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汤浦水库饮用水源生态保护及保护地区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工作,按照“谁受益谁补偿”原则,每年由受益地区向保护地区进行生态补偿。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加大生态补偿力度。2019年,市政府制定出台《汤浦水库和平水江水库补偿资金提升方案》,汤浦水库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从原先的1000万元提高至7900万元;2024年,修订后的《绍兴市汤浦水库和平水江水库生态补偿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同意并印发实施,将汤浦水库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从7900万元提高至8350万元,主要用于各镇、村生态环境治理、社会公益项目和群众民生保障等。
二是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加强汤浦水库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专项资金政策绩效评价工作,客观反映政策的资金使用效益,指出生态补偿资金使用和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建议,以提高生态补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和导向性,建立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资金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做到生态补偿资金专款专用。
三、下步工作
下阶段,我们将结合建议意见,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政策措施,提升生态补偿范围内居民的获得感,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是做好生态补偿支出指导服务。为进一步完善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机制,充分发挥补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2024年2月印发的《绍兴市汤浦水库和平水江水库生态补偿工作实施方案》(绍政办发〔2024〕6号〕,明确补偿资金主要用于生态环境治理、社会公益项目和群众民生保障。其中群众民生保障包括普惠性教育卫生、养老保险、慈善救助等民生支出,且不低于该乡镇获得年总补偿资金的20%。市水利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指导各镇做好生态补偿民生支出,不断提高水源保护区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是加大产业政策要素扶持力度。依托地方绿色优势资源,加大产业政策扶持,实施乡村人才振兴,发展汤浦水库水源地新型特色产业。加大资源要素倾斜,以优势特色主导产业为基础,重点培育发展“平水日铸”、“会稽古榧”等区域公共品牌,提高茶叶、竹笋等产业综合效益,提升产品价值链。推进农旅产业深度融合,深化实施闲置农房激活,因地制宜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行动,推动农业与自然资源、乡村文化等融合发展。深入实施“两进两回”行动。支持青年、乡贤回乡村,举办标志性人才活动,逐步构建起一条具有引力效应的乡村人才生态链条。
联系人:舜江源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秦琳琳
联系电话:0575-85155702 传 真:85163595
绍兴市水利局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