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绍兴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13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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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绍兴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实施办法》的规定,经市县两级审核,上述10家企业符合纳入正面清单的要求(详见附件),拟纳入绍兴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5年6月13日—6月19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5-85747108。
附件:
关于绍兴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纳入的公示清单.doc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6月13日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