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0653/2025-259620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科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 公开日期: | 2025-06-05 |
主办单位: | 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
民进绍兴市委会:
贵单位在绍兴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提出的第40号提案《聚力提升共建研究院水平和作用,助力产城人文融合发展》已收悉,非常感谢贵单位对我市共建研究院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我局高度重视,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创平台建设,紧紧聚焦以科技创新引领产城人文融合发展,先后引进浙江大学、天津大学等大院名校共建研究院35家,全面覆盖集成电路、高端生物医药、先进高分子材料和智能视觉四大省“万亩千亿”平台和“10+2”重点产业集群,动态打造具有辨识度、标杆性的高能级共建研究院集群。
一、主要做法
1.出台一系列行动计划。立足强基提能造峰,制定出台共建研究院建设管理办法、三年行动计划、标杆性研究院打造、高质量发展等一系列政策,鼓励研究院围绕平台优势、产业基础、人才引育、自我造血等方面争创高能级平台、引育高水平人才、转化高科技成果、助力高质量发展。
2.成立一个创新联盟。2021年,在全省率先成立绍兴市研究院联盟,搭建研究院交流互动、成果转化、资源汇集、宣传推广等开放式平台,常态化开展院长主题沙龙、院企对接、政策讲堂、路演项目基金对接等活动。在此基础上牵头成立环杭州湾创新联盟,吸纳上海、杭州、宁波、嘉兴等51家具有较高创新水平的研究院加入,扩大研究院“朋友圈”,共同赋能产业发展。
3.建立“一对一”联系制度。每位市领导牵头联系一家研究院,深化“一院一员一方案”行动,为每家研究院配备政府部门联络员和科技金融服务专员,常态化帮助研究院对接政府部门和金融机构,根据研究院发展特点,量身定制工作目标、建设方向以及金融服务方案,更好服务研究院发展。
4.完善一套绩效评价体系。制定实施市、区两级共建研究院绩效评价办法,每年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市级层面注重综合性考评,通过评选打造高能级标杆性研究院加大对优秀研究院的扶持力度;区级层面注重个性化考评,评价结果与经费拨付挂钩,对绩效评价未达标的研究院及时督促整改或退出。
5.建立一项服务例会制度。每年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规格牵头召开全市共建研究院座谈会,与研究院院长恳谈,帮助研究院解决“发展大事”;每季度由分管市领导或有关部门召开协调会,帮助研究院解决“关键小事”。三年来已累计帮助研究院协调解决资金拨付、用地需求等200余项诉求,实现了协调、落实、反馈、跟踪、督办等全流程闭环服务。
6.健全一套赛比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研究院创新成果展示、院企成果对接会等活动,搭建成果路演、展览展示、产融对接的高水平合作交流“桥梁”,促成百余项科技成果成功对接合作。启动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成果转化大赛,鼓励共建研究院将母校的成果资源导入绍兴,最终8个项目获得一、二、三等奖,对获奖项目给予大赛奖金、人才项目直接认定、场地融资对接等一系列落地政策支持,持续推动全球好成果落地绍兴。
7.形成一批辨识度标杆性成果。每年评选研究院十大辨识度成果和十大标杆性研究院,营造比学赶超、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如全市4个海外优青均来自研究院;2024年浙大绍兴研究院引进“KP人才”1人;科技部国家级领军人才全市入选33人(全省第一),其中21人来自研究院,占比63.6%。浣江实验室自主研发的多光谱光学微纳“浣江一号”在国内首次实现微小卫星的协同组网功能,于2024年11月11日在酒泉成功发射;上海交通大学绍兴新能源与分子工程研究院孵化企业浙江钠创新能源,建立全球首套吨级铁酸钠基层状氧化物正极材料生产示范线,成功引资7亿元,估值50亿元。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部分研究院存在研究方向与绍兴产业需求结合不够紧密、高校整体资源导入不足、绩效评价体系有待完善等问题,与贵单位提案中指出的情况高度契合,这也正是我们下一步重点改进的方向。
二、下步举措
(一)聚焦产业需求,推进分类建设与机制创新。
1.深化“四题一评”协同路径。深化“企业出题-政府助题-研究院解题-中心(基地)验题-市场评价”的协同创新路径,通过“揭榜挂帅”“赛马制”等项目组织方式,鼓励研究院与企业共同凝练研究方向,建立联合研发中心,合力开展技术攻关、解决技术难题。
2.打造立体化人才体系。支持研究院积极引进与绍兴产业相匹配的战略科学家与科技领军人才,培育青年科学家与高水平创新团队,并同步实施“卓越工程师锻造计划”,形成“塔尖人才领航-青年人才攻坚-工程师集群支撑”的立体化人才体系。
3.破解体制机制。鼓励研究院积极探索成立全资控股公司,持有自身产业化项目股份。赋予研究院科研立项管理、职称自主评审、技术路线调整、经费使用等更多自主权,落实科技成果转化奖励、股权分红激励、所得税延期缴纳等政策措施。
4.打造标杆性研究院。引导研究院围绕重点产业集群发展需求,打造自身独特品牌,形成“一院一品”品牌矩阵。积极选树十大标杆性研究院,坚持成熟一批、推进一批,年底遴选10家左右具有绍兴辨识度的高能级研究院。
(二)强化资源整合,构建全链条创新生态。
1.深化创新校地合作模式。深化与上海复旦、同济、交通大学等一流高校院所以及中国科学院上海高等研究院等科研院所和我市企业对接合作,赴研究院母校开展“三位一体”创新成果转化大赛分站赛,创新合作模式。
2.强化与母校联系。鼓励研究院成立专门的成果转化部或行政联络部,加强与母校沟通交流,依托共建母校资源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推动研究院与母校政策贯通、人才共育、资源共享、成果互认,形成良性互动关系。
3.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持续深化“越快转”专项行动。围绕特色产业链组建“先用后转”成果池,对已满2年且未实施转化的应用技术类科技成果纳入“先用后转”管理。健全“研发-概念验证-中试-产业化”成果转化体系,布局建设概念验证中心、中试基地等平台。
4.打造高能级科创平台。推动省现代纺织技术创新中心、浙江大学绍兴研究院、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绍兴)等拥有“省字号”平台的研究院争创国家级重量平台,加快香港理工大学绍兴技术创新研究院、嵊州市长三角智能新能源汽车创新中心等新引进研究院的实质性运营。
(三)优化考评体系,构建“进退留转”闭环管理体系。
1.完善引进备案管理机制。坚持“一地引进、全市共享”,各地引进研究院加强事前论证和科学评估,明确建设目标和要求,向市科技局提交备案报告。鼓励属地管理部门对新引进(二轮合作)研究院探索“以奖代补、以投代拨”模式,激发研究院创新活力。
2.完善分级分类评价。建立健全以研究院建设实绩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完善以创新投入、成果转化、人才引育、服务地方等为重点的绩效评价机制。市级层面突出共性评价、创先争优,区县级层面突出个性评价、优胜劣汰,强化结果运用,评价结果抄送母校。
3.探索实施末位淘汰制。每年开展绩效评价和标杆评选,根据研究院创新质量和实际贡献,对无实质进展的研究院进行约谈并督促整改,对连续两年绩效不合格的研究院予以淘汰清退。
联系处室: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处 联系人:李鸿骏
联系电话:88730975 传真:85133307
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