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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508J/2025-259671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公开日期: 2025-06-17
主办单位: 市公安局

绍兴市公安局关于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0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5-06-18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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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戈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建议”已收悉,市公安局牵头,市编办、市检察院抓紧落实,现将具体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专业力量建设。经与市委编办对接,前阶段已按照“大部门大警种制”原则全面规范和系统优化了市县公安机关职能配置和机构设置,其中“三定”规定明确了刑事侦查支(大)队掌握、研判刑事犯罪动态,拟订预防、打击对策,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市、县两级均明确专门力量负责未成年人案件办理。

二、规范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前阶段,市公安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统一案件入口,实现归口管理。重申市局关于刑侦部门统一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的规定,刑侦部门统一受理性侵未成年人的报案、控告、举报,并选派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侦查人员参加案件办理,全程参与对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被害人的讯(询)问工作以及其他侦查取证活动。积极推行一站式取证机制,通过设立专用场所、配置专用设备、建立衔接机制、聘请专业人员等,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空间内,一次性完成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人身检查、伤情固定、物证提取、心理抚慰等工作,避免二次伤害。规范证据收集与审查机制,统一内部操作规范,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拟定《公安机关办理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取证指引》,进一步细化各类证据的取证要点和证明标准,为基层一线执法办案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撑。

三、加强未成年人案件特别是性侵案件的专项防范治理。前阶段,市公安局加强与检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及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指导侦查,参加公安机关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讨论,提高侦查取证质量和诉讼效率,同时,针对执法办案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与检法机关的沟通协调,消除认识分歧,统一执法标准,确保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提供法律援助和行政救助,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纳入考核体系,强化考核监督。与教育、民政、卫健、妇联等相关部门的联动设立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治理专项财政资金,专项用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救助帮扶、心理疏导等工作,共同营造关爱青少年,预防性侵害的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市公安局将根据金戈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就关于强化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建议,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会同市委编办对全市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落实情况开展总结评估,配合做好人的工作,合理配置人员结构;二是集约警种资源,深化合成作战,确保全面查清犯罪事实、全面摸排犯罪线索、全面核查可疑人员;三是深化治理预防,进一步加强对旅馆场所、重点人员的监管管控,深入推进净网行动;四是加强警校合作,推动法治副校长工作走深走实,通过编制释法说理教材、开展警营活动日、送法进校园、小公民法律课堂等,加大对未成年人自身保护、犯罪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

联系人:王建强,联系电话:88582609,传真:88582345

绍兴市公安局

2025年6月17日

信息来源:督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