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拟录用人员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1. 公示时间从6月23日起至6月27日止,共5个工作日。
2.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3. 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4. 来信地址:绍兴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绍兴市越城区灵芝街道凤林西路135号),邮政编码:312000,受理电话:0575-85084833。
附件:绍兴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_.xls
绍兴市交通工程管理中心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