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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施康微流控POCT系统产业化基地项目环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27 16:04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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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普施康微流控POCT系统产业化基地项目

建设单位:绍兴普仕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要:绍兴普仕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8月,是一家专业从事体外诊断仪器及配套检测试剂盒生产的企业。企业拟投资40300万元,依法竞得滨海新区[2024]G16(JB-03-B-1-9-2)地块,该地块位于绍兴市滨海新区沥海街道东至百川路,南至永瑞生物,西至规划平畴路,北至规划地块,总用地面积33333平方米,实施普施康微流控POCT系统产业化基地项目,本项目不涉及P3和P4实验。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1、废气

项目配液废气经通风橱柜收集后分别通过一支28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产生的食堂油烟废气经收集后经油烟净化机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气筒(DA003)排放;少量的焊接废气、油墨废气、汽车尾气、臭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较小,周围环境空气仍能维持现有等级。

2、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装置处理、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达标接入市政截污管网,最终经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本项目实施后排放的废水对项目地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固废

项目废焊丝、废一般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废膜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过期药物、废液、感染性废物、废试剂包装瓶、废硅油瓶、污泥、废滤袋、废无尘布、废油墨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危废贮存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经上述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

项目在设计和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厂界,生产车间门窗采用隔声处理;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所有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运行,以减少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实施后四周厂界声环境能维持现有等级,满足相应功能要求。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废水

项目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装置处理、食堂含油污水经隔油池处理、粪便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起达标接入市政截污管网,最终经绍兴水处理发展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后达标排放。

废水排放口应规范化设置,即设置采样口,设立排污标志牌;对雨水排放口设置标志牌。

2、废气

项目配液废气经通风橱柜收集后分别通过一支28m高排气筒(DA001、DA002)排放;产生的食堂油烟废气经收集后经油烟净化机处理后通过屋顶排气筒(DA003)排放;少量的焊接废气、油墨废气、汽车尾气、臭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加强车间通风换气。

废气排放口设采样孔、采样平台、设立排污标志牌。

3、噪声

项目在设计和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车间生产设备,高噪声设备布置远离厂界,生产车间门窗采用隔声处理;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垫,所有风机进出口安装匹配的消声器;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在正常工作状态运行,以减少机械设备运转不正常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固废

项目废焊丝、废一般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废膜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室内,由物资公司回收利用;过期药物、废液、感染性废物、废试剂包装瓶、废硅油瓶、污泥、废滤袋、废无尘布、废油墨均属于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贮存在危废贮存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项目实施符合《绍兴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绍市环发[2024]36号)的要求,项目实施后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项目符合国家、省规定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项目符合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功能区确定的环境质量要求;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约束性要求。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须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要求。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五、公众索取信息的方式及期限

公众可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8日)与建设单位联系,索取项目其他补充信息或者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次公示征求意见范围为项目所在地周边半径为2.5公里范围内团体、个人的意见。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区域现状环境质量的意见或看法;

2)对企业环保行为的看法;

3)对建设项目的意见、看法或要求;

4)对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环保工作的要求或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在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的7个工作日之内(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8日),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反馈信息,也可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送交负责审批的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

【注】:建议团体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名并说明联系方式。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自2025年6月27日~2025年7月8日终止,共7个工作日。

九、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绍兴市环球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75-85202564

十、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绍兴普仕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绍兴市滨海新区沥海街道东至百川路,南至永瑞生物,西至规划平畴路,北至规划地块(滨海新区[2024]G16(JB-03-B-1-9-2)地块)

联系人:常开孟

联系方式:19941055007


备案承诺书.pdf

公示稿.pdf


公告发布单位:绍兴普仕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6月27日

信息来源:产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