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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公安局行政执法公示

发布日期:2025-06-05 11:28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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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群众查询,现将绍兴市公安局行政执法信息集中公示如下:

行政执法主体:绍兴市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汤文全

行政执法范围:绍兴市

监督举报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凤林西路1977号

办公时间:冬令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工作日)夏令时: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法定工作日)

警务投诉电话:0575-110

一、行政执法权限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及其他行政行为。

二、主要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行政执法程序流程

四、法律救济途径渠道

(一)陈述和申辩权利

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公安机关将告知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事实、理由、依据及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二)行政听证权利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要求听证的,应当在公安机关告知后5日内提出申请。

(三)行政复议权利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绍兴市公安局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绍兴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四)行政诉讼权利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绍兴市公安局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向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随机抽查事项

浙江政务服务网双随机检查公开,网址链接:https://zjzft.zjzwfw.gov.cn/pub/#/pub?key=1

六、行政裁量权基准

绍兴市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权基准情况,网址链接:https://ga.sx.gov.cn/art/2023/9/18/art_1229460685_4077270.html

七、行政结果信息

绍兴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公示,网址链接: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e/#/Punish?webId=54&jurisCode=330601

信息来源: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