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群众查询,现将分布于各网站的绍兴市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信息集中公示如下:
行政执法主体:绍兴市烟草专卖局
行政执法范围:绍兴市
监督举报地址:绍兴市越城区人民东路485号
邮编:312000
举报投诉电话:12313
一、行政执法权限
绍兴市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权限清单公开网址链接:
https://zjyc.tobacco.gov.cn/col/col74/index.html
二、行政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电子烟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三、权责清单
绍兴市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公开网址链接:
https://zjyc.tobacco.gov.cn/col/col74/index.html
四、行政执法程序流程
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行政处罚: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听证告知(如符合听证条件的)→事先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
五、法律救济途径渠道
(一)陈述和申辩权利
对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自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绍兴市烟草专卖局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二)行政听证权利
对符合听证条件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自收到《听证告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绍兴市烟草专卖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三)行政复议权利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绍兴市烟草专卖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向浙江省烟草专卖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四)行政诉讼权利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绍兴市烟草专卖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绍兴市烟草专卖局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向越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随机抽查事项
绍兴市烟草专卖局双随机检查公开,网址链接:https://zjyc.tobacco.gov.cn/col/col73/index.html
七、行政裁量权基准
绍兴市烟草专卖局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公开网址链接:https://zjyc.tobacco.gov.cn/art/2021/7/1/art_380_10755.html
八、行政结果信息
绍兴市烟草专卖局行政处罚公示网址链接:
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fe/#/Punish?webId=54&jurisCode=33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