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217F/2025-25941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 公开日期: | 2025-05-27 |
主办单位: |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
何毓忠代表:
您在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第81号建议《关于推动机动车检测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机动车检测行业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绍兴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严格对标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执法函〔2024〕326号)及省美丽办《浙江省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全覆盖摸排检验机构业务情况,依法查处排放检验领域弄虚作假案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基本构建“不敢造假、不能造假、不想造假”的监管格局。同时,持续完善长效监管机制,有效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2024年,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公安局成功破获机动车作弊检验设备“设计研发—制作销售—站点检测—中介服务—车辆维修”黑色全产业链团伙案件,相关经验获生态环境部和省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二、所做工作
(一)聚焦效能提升,部门联动强监管。发挥车辆检测“一件事”联席会议的作用,破除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协作壁垒,形成跨部门联合监管合力。围绕机动车排放检验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发现即整改、违法必严查”闭环机制:对轻微问题责令限期整改,2024年累计立案查处车检机构41家(占全市车检机构77.4%);对违法情节严重的车检机构实施环保服务从业限制;对涉嫌犯罪的6家车检机构开展刑事立案侦查,其中成功破获诸暨市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车辆尾气检测作弊电路板“产—销—用”全链条犯罪案件。
(二)聚焦风险研判,数字赋能优管理。依托遥感测、数据研判等方式强化移动源非现场监管,开发并在全市范围推广使用“浙里蓝天”平台“追车溯企”功能,严抓尾气超标排放车辆,倒查第三方机动车检验机构并形成重点监管名单库。根据机动车年检移动源数据底库,开发机动车环保检验数据预警研判系统,对第三方环保机构上传的数据进行全过程监管,精准识别问题线索。根据柴油车黑烟抓拍系统线索,追溯到绍兴某车辆检测公司违法出具检测报告行为,处罚款11万元并暂停采信其柴油线检测数据2个月。
(三)聚焦行业建设,实战实训提能力。建立检测机构负责人例会机制,通报考核结果、表彰先进、剖析问题,组织服务优胜单位评选及管理经验分享活动,推动行业服务水平整体提升。邀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专家对越城、嵊州、新昌等5家车检机构开展现场技术辅导,重点讲解检测规范要点、风险防控环节及常见违法行为。全年培训技术负责人50余人次,实现全市机动车检测机构技术骨干全覆盖。
三、下步工作
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坚持“管住风险、无事不扰”原则,不断优化机动车检测行业的营商环境,持续推动机动车排放检验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一)构建信用分级监管体系。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信用评价管理体系,根据第三方机动车检验机构经营业绩、守法情况、服务质量等开展综合评价,树立优秀车辆检测机构正面典型。同时,通过法律法规解读、典型案例通报、媒体宣传曝光等形式强化正向引导,全力营造绍兴第三方机动车检验机构公平公正、良性竞争的营商环境。
(二)深化智慧监管模式。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和维修机构非现场监管,完善移动源监管数据研判机制。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联合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加大推广使用“追车溯企”功能。秉持宽严相济原则,教育与整改、罚款与整顿相结合,对于屡教不改的检测机构依法吊销检测资质,确保维护安全性能与技术检测市场的良好秩序。
(三)健全协同共治机制。依托公安部门“车检一件事”改革强化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例会,强化监管信息共享,共同解决行业管理和发展问题;充分发挥检测协会的作用,提供日常技术咨询和帮扶,形成行业自律;加强社会监督力度,通过媒体曝光、公众举报等方式揭露违规行为并督促整改。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机动车检测行业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沈树,电话:13967538718。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 5月 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