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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33XB/2025-25941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市卫生健康委 公开日期: 2025-04-29
主办单位: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会办单位: 绍兴市发改委、绍兴市人力社保局、绍兴市民政局、绍兴市妇联、绍兴市公安局、绍兴市建设局、绍兴市文广旅游局、绍兴市交通运输局、绍兴市医保局、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总工会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5-06-09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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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绍兴市委会

贵单位在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45关于加快推进绍兴建设生育友好型城市的建议》提案收悉,我们会同市发改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12个单位,共同研究建设生育友好型城市情况及今后工作,现答复如下:

一、努力打造引留人才新引擎

(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202410月,市府办出台《关于进一步放宽全市落户条件的通知》,放宽人才落户等5个方面落户条件。全面推进城镇就业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全面落实租赁落户政策。实行居住证转户籍制度、推行长三角城市群居住证互认转换制度。

(二)优化创业支持政策。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创业社保补贴、见习补贴等就业创业政策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租房补贴。对生育子女的符合条件家庭,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高效兑现房票、安家等补贴,打造更大规模、更好体验的服务体系,吸引更多青年人才来绍。

(三)强化城市形象宣传。在招才引智活动中,增“绍兴生育友好型城市宣传推介,通过招聘会、直播带岗等形式,向海内外人才宣传企业育儿假、弹性工作制等举措,提升城市吸引力。优化食宿、交通实际体验,展现更加积极开放的人才环境。

二、着力构建支持生育新格局

(一)实施生育支持政策。出台生育支持政策,明确生育补贴、生育保险、教育住房等方面的支持措施,建立科学便民的生育支持政策线上办理流程。2024年,全市发放生育补贴资金6300余万元,受惠家庭5800余户,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群众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二)改善妇儿保健设施。市人民医院镜湖总院、诸暨市院、嵊州市等重大妇儿健康服务设施先后投用,就医环境显著改善,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成立绍兴市黄荷凤生殖健康创新研究中心,为群众提供高水平生殖健康服务

(三)完善生育权益制度。督促指导各地落实婚假、产假、护理假、育儿假等政策,保障群众生育相关假期权益。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实施多孩家庭子女入学入园长幼随学(园)机制。生育医疗费用由医保定额补贴,调整为职工医保待遇结算。

三、大力建设幼有善育新高地

(一)持续改善婚恋育儿环境。持续擦亮“工会佳缘”“越青恋”“越地女儿·家缘”等婚育指导服务品牌,每年开展活动400,服务青年2万余人次。组织集体婚礼、慈善婚礼建设西施故里、越剧小镇等户外颁证基地,打造婚事新办场景建设母婴设施,满足群众在公共场所、用人单位哺乳、照护婴幼儿的需要。

(二)持续完善托育服务体系。市政府出《绍兴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明确工作任务举措。市、县两级相关部门出台普惠托育机构补助政策建设市县两级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构建1+1+X”医育结合工作机制,努力建设群众满意的托育服务。

(三)持续提升优生优育水平。深入实施优生优育工程,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成立儿童康复中心家长学校,实施儿童医疗服务计划,拓展儿童健康服务链。建设“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完善出生缺陷监测网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贵单位提案中的工作建议,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增强优生服务保障,统筹“一老一小”服务。实施“缘定绍兴”“好孕相伴”“暖心助育”系列行动,有效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争创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努力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

感谢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欢迎贵单位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张松茂

联系电话:85165986       传  真:85080555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429


信息来源:绍兴市卫生健康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