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60000257733XB/2025-25943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委 | 公开日期: | 2025-05-07 |
主办单位: |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会办单位: | 绍兴市妇联、绍兴市人力社保局、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建设局 |
黄海锋、卢毅、陈瑜委员:
你们在市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99号《关于加强“劝导生育”工作的建议》提案收悉,我们会同市教育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妇联等单位进行了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工作
(一)关爱孕期女性健康。通过各类传统媒体、网络新媒体,宣传孕期保健知识,增强群众对流产危害的认识。落实孕期关爱举措,保障孕产妇身心健康。对拟人工流产的女性,接诊医师在提供健康咨询服务的同时,帮助女性理性审慎做出决定,减少人工流产及危害的发生。结合“体重管理年”行动,加强孕产妇体重管理,促进孕期合理增重,预防不良妊娠的发生。
(二)落实生育支持政策。开展“工会佳缘”“越青恋”“越地女儿·家缘”等婚育指导服务,为青年婚恋交友搭建平台。实施生育补贴、生育保险、教育住房等支持措施,生育医疗费用由医保定额补贴,调整为职工医保待遇结算。将人工授精等17个辅助生殖项目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按住院待遇支付。
(三)实施优生优育工程。成立绍兴市黄荷凤生殖健康创新研究中心,为群众提供高水平生殖健康服务。开展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查。完善出生缺陷监测网络,建设“医防护”儿童健康管理中心。成立儿童康复中心家长学校,实施儿童医疗服务计划,拓展儿童健康服务链,给群众营造安心生育、健康生育的良好环境。
二、下一步工作
(一)开展早孕关爱行动。出台市政府部门文件,对早孕关爱行动进行全面部署。二级以上妇保机构,建成集诊疗、咨询、建卡等服务的早孕关爱中心。完善相关技术服务标准。鼓励有关单位探索非意愿终止妊娠的“冷静期”。
(二)建设生育友好环境。贯彻落实好国家、省有关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精神,完善落实各项生育支持举措。推进婚俗改革,倡导简约适度的婚俗礼仪。有效管控过度渲染婚育焦虑等负面信息,倡导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
(三)建立孕育服务组织。以妇产科医务人员为主体,组建市、县两级健康孕育专家团队和讲师团,培养早孕关爱培训师资。组织孕期女性、新生儿妈妈等,开展宣传教育和健康指导。通过妇幼健康数字化管理平台,开展孕产妇健康信息监测。
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张松茂
联系电话:85165986 传 真:85080555
绍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