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3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浙政办发〔2021〕3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局党委同意,决定对2025年度部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调整(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出清单
绍兴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28日
附件
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调出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主要内容 | 承办处室 | 调整说明 |
1 | 《关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助力缩小“三大差距”夯实共富示范市基础的实施方案》 |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助力缩小“三大差距”推进共同富裕先行示范的意见》文件精神,起草《关于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助力缩小“三大差距”夯实共富示范市基础的实施方案》,巩固提升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成果,积极探索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 农村经营与改革处 | 该事项不属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