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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600002577014T/2025-2603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 成文日期: 2025-07-31
主题分类: 科技,其他 发文字号:

《加快“三位一体”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政策解读(主要负责人解读)

发布日期:2025-08-01 11:22 浏览次数: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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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绍兴市是全省首个教育科技人才综合性改革试点,为贯彻落实创新浙江建设动员部署会、省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推进机制会议、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大会等重要会议精神,进一步体现“案例就是路径”、加强关键技术联合攻关、“校企双聘”人才流动共享、产教深度融合等重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

二、主要内容及简明问答

政策条款共10条,包括“支持‘三位一体’改革试点”“实施‘三位一体’协同攻关”“支持高水平大学引育建设”“支持产教融合项目建设”“支持校院企高层次人才流动共享”“支持产学研成果落地转化”“支持中试项目全周期管理机制”“支持高等院所加强研发投入”“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设立分支机构”“支持校企合作培养专业人才”。

问题一:和去年相比,是否有奖补力度提高的政策条款?

答:支持由市级以上领军人才领衔、科技型企业与高等院校联合实施产学研协同攻关项目,由高校、科研院所牵头实施的从去年的25%以内提高至50%以内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问题二:今年的政策新增了哪些条款?

答:共新增4条,具体政策内容是:1.支持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大学来绍合作办学。2.当年新入选省协同创新中心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当年新入选教育部、省级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的,一次性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当年新入选省级县域产业学院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当年新入选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省产教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按总投入的50%给予一次性奖励,每项最高1万元。3.发挥高层次人才“人才驿站”“编制池”作用,每年从高校、科研院所选派一批科研人员赴企业担任“科技副总”,从企业遴选一批产业人才赴高校担任“产业教授”,支持高层次人才到业务领域相近的单位“全时双聘”开展技术合作,市财政对“科技副总”“产业教授”给予最高1万元补助;“全时双聘”人才在派出单位承接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可转移至派驻单位完成,派驻单位可纳入项目合作单位。4.鼓励各地对概念验证中心、成果转化中试平台(基地)按照上年度服务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支持;深化中试项目“风险减量”保险机制,鼓励各地对中试项目专项保险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助;将科技成果“先用后转”保险、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保险等科技金融新型保险产品纳入创新券兑付范围。

三、适用时间

本政策中各类奖补的执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三位一体”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绍政办发〔2024〕10号)同时废止。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王国飙、郦路涛

联系方式:88205522、85200250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室、机关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