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我办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部分地方金融组织进行业务审计,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对象:绍兴市范围内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和典当行各3家,合计9家。
二、审计范围:根据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相关行业监管要求,对业务开展情况、业务合规性和真实性等内容进行审计。
三、审计要求:以第三方机构名义出具审计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合规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其他事项:请有意向的事务所于2025年8月6日前与我办联系,联系人:资本市场处 曾艳彬,联系电话:0575-85730881,13957579051。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