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复及其文号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嵊州市信邦典当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住所的批复
绍政办金函〔2026〕11号
设定依据
《浙江省典当行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事项名称
典当行变更审核
申请单位
嵊州市信邦典当有限责任公司
决定日期
2026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