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600MB1910401F/2026-10106812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6-09-16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6-09-17 08:53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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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制定背景

近年来,因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步伐加快、新的上位法(规定)不断实施等,本机关结合《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对现行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二、政策制定依据

文件制定的主要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该《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机关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

三、主要内容及其说明

本次清理范围为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截至2026年7月7日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之前清理中已宣布失效或废止的不再列入本次清理范围。

经清理,本次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共3件,为《关于印发〈规范评标入围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绍市公管办〔2012〕8号)、《绍兴市区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绍市公管办〔2012〕23号)、《关于改革建设工程招标项目投标保证金制度和取消投标报名环节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绍市政服发〔2020〕11号)。

四、生效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10月16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

解 读 人:周国强、陈 虹

联系电话:0575-88307027


信息来源:绍兴市政务服务办公室